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特定蛋白分析仪、过敏原分析仪、检验科设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设备招标公告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特定蛋白分析仪、过敏原分析仪、检验科设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特定蛋白分析仪、过敏原分析仪、检验科设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标书发售处(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获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617-2324HZ2740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特定蛋白分析仪、过敏原分析仪、检验科设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床检验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过敏原分析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需要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
合同包2(特定蛋白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临床检验设备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需要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
合同包3(检验科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6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9,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临床检验设备 | 检验科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9,8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需要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
合同包4(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临床检验设备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需要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床检验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合同包2(特定蛋白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合同包3(检验科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合同包4(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3:30:00 至 16: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标书发售处(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获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
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名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西安市航天大道与包茂高速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方式:********
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杨桃珍、李建飞、周小方
电话:029-********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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