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迁移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交通信号灯迁移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滨河新区景城道路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银审服(批)发【2015】4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建设园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滨投公司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信号灯迁移完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地点:唐和街、汉关路、鸿雁街与各平交路口。
2.2招标内容及规模:唐和街、汉关路、鸿雁街与各平交路口的22处交通信号灯进行迁移。
2.3标段划分:
(1)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及注册证,(外地进宁企业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相应的能力。
注: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第六条: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限定不同资质等级企业投标承包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具有安防资质单位为主。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5年2月 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持本企业相关资质到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银川市北京东路147号原房产交易中心3楼)报名。联系方式:杨超:****-*******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质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报名,以上证件报名时缺一不可,否则报名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单位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单位的共同所有证件报名。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96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 17日 09时00分,地点为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银川市北京东路147号原房产交易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建设园林水务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单位: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5*****572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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