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采油厂2016年油区巡护(矿权维护)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第十采油厂2016年油区巡护(矿权维护)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QY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涉及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乔河、五蛟等四个采油作业区1825平方公里矿权的巡护工作量。各采油作业区根据矿权分布、生产实际、综合治理等差异划分标段。(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矿权维护、油(气)井巡护、支线巡护、应急配合等。(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3、投标人资质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通过年检。4、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无资不抵债现象,提供2014年度审计报告。5、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油区巡护(矿权维护)或管线巡护、井场管护(看护)项目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其中人员要求有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服务经验者占40%及以上。6、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1-29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2-03 17:00:00.0
1、凡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6年2月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星期天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卖,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2-24 09: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保证金按标段提交,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为:3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或支票(支票仅限于西安地区投标人使用)。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第()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2-24 09:00:00.0 开标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编: 710065
联系人: 赵 斌
电话: ***-******** ******** 传真: 029-********
电子邮件: ********6@qq.com">********6@qq.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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