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设备(非政府)二次招标公告
仓库设备(非政府)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台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就仓库设备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CCG-2015-019+021(招)(第二次)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数字式电子汽车衡
5.0
台
25.6
3.0m*7.0m/30T,详见编号为TCCG-2015-019(招)(第二次)招标文件第四章的招标内容及需求
标项一
2
粮食仓库横向通风及环流熏蒸改造
3.0
套
134.24
详见编号为TCCG-2015-021(招)(第二次)招标文件第四章的招标内容及需求
标项二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标项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专业汽车衡生产和安装能力的厂家
标项二投标人必须为有供货并安装能力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并从事过粮食仓库“四合一”升级新技术中横向通风及环流熏蒸改造(以合同为证明)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路200号天诚大厦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09:00。
七.投标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二)
八.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09:00。
九.开标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二)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为4000 元整;标项二为:20000 元整;(分标项提交)
收款单位: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行天台县支行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标书的同时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地点,与投标响应文件一同递交,逾期恕不接受。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洪彬
联系电话:188*****891
地点: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路200号天诚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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