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仑区公路管理段公路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度北仑区公路管理段公路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度北仑区公路管理段公路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15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2016年度北仑区公路管理段公路工程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路管理段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2016年北仑区公路管理段公路工程项目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
项目年度估算:约3000万元
招标范围:2016年北仑区公路管理段公路工程项目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期监理。
招标标段数:1
监理服务期:具体按每一个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作为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或副驻地)按1个标段监理过1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工程。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28日 08:30至2016年02月02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1 万元。
5.2 在2016年02月15日 14:30 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136*****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02月15日 14:30 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在2016年02月16日 14:30 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2016年02月16日 14:30 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5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19日 09:30 ,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
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2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办理好在北仑区(开发区)注册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3投标人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根据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D级。
8.4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行为(以北仑区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8.5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V5.0】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文件“关于印发《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当将《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范V4.0》有关条款的操作规定作为要约邀请组成部分的摘要》的通知(仑招中【2013】11号)”。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对投标人的监理人员投入、机构设置、设施与设备投入、监理计划与措施、业绩与信誉及投标报价等按不同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并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C座201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郭灵芝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7@qq.com">********7@qq.com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北仑区新大路539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黄莉萍
电话:****-********
传真:****-********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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