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零配件加工及生产辅助设施维修招标公告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零配件加工及生产辅助设施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恩施卷烟厂零配件加工及生产辅助设施维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2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一览表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折扣率 | 年度预计采购金额(含税、万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零配件加工 | 对生产急需的零配件进行加工 | 响应时间不超过1.5小时,现场交货时间以订单要求为准。 | q≤1 | 150 | 1 |
2 | 生产辅助设施维修 | 对生产辅助设施进行零星维修 | 响应时间不超过1.5小时,现场维修时间以订单要求为准。 | q≤1 | 150 | 1 |
说明 | 1.第一、二标包投标人进行折扣率(q)报价,q仅允许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q>1,则投标将视为无效。 2.以上年度业绩采购金额为第一年度预计采购金额,第二年度、第三年度采购金额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年度批复预算金额执行,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工作量,按照审计结果结算。 |
1.3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项目为单价招标,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有效,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
质保期要求:不少于6个月(以订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4项目地点:湖北中烟恩施卷烟厂。
1.5质量标准要求:
标包1:满足订单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5936、《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以最新版本为准)。
标包2:满足订单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593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以最新版本为准)。
1.6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上述标包中的2个标包投标,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包。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标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1日9时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1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现场开标(注:如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1号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2号丽江龙城1栋6楼
联系人:赵经理、毕经理、郭经理、刘经理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设备工程科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6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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