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湘江乡九年制学校综合楼及幼儿园综合楼工程、宝昌九年制学校附属幼儿园综合楼工程
湘江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湘江乡九年制学校综合楼及幼儿园综合楼工程、宝昌九年制学校附属幼儿园综合楼工程
本招标项目湘江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湘江乡九年制学校综合楼及幼儿园综合楼工程、宝昌九年制学校附属幼儿园综合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发改字【2015】144号、江发改字【2015】180号、江发改字【2014】80号、江发改字【2015】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人民政府、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湘江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湘江乡九年制学校综合楼及幼儿园综合楼工程、宝昌九年制学校附属幼儿园综合楼工程。
2.2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人民政府内、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九年制学校内、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宝昌九年制学校内。
2.3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湘江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湘江乡九年制学校综合楼及幼儿园综合楼工程;
第二标段:宝昌九年制学校附属幼儿园综合楼工程;
投标人须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投标。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具备两套关键岗位人员,可参与第二标段投标,否则不得参与第二标段投标。
2.4规模:第一标段:湘江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湘江乡九年制学校综合楼及幼儿园综合楼工程约450万元;第二标段:宝昌九年制学校附属幼儿园综合楼工程约260万元。
2.5工期要求:第一标段300(日历天);第二标段2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湘江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新建一栋2层便民服务中心楼,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会议室、剖屋面等,总建筑面积约680平方米;湘江乡九年制学校综合楼及幼儿园综合楼工程:新建1栋4层实验综合楼,包括土建、装修、给排水、弱电及管线预埋、照明及防雷等工程,建筑面积约1006平方米。新建1栋4层幼儿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875.95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宝昌九年制学校附属幼儿园综合楼工程:新建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225.73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可兼职,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且不能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应专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证明方式:需提供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应的查询网站和查询结果),【湖南省内限www.hn12333.com或www.cs12333.com网站查询,外省的还需提供以(gov.cn)域名结尾的具有查询网站链接的网站,即外省的需提供查询网站及相应的政府门户网】,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经评委要求补正后仍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3.5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0家(含20家)时,先抽取12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12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下一轮抽取;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进行下一轮抽取。(注: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具备两套关键岗位人员,可参与第二标段投标,否则不得参与第二标段投标。)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yzztb.org)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箱(Email:hunanyingbang@163.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yz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鲤鱼井路,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人民政府、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人民政府朱先生、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605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4*****12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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