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材生鲜、蔬菜、水果、冻品、牛奶类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材生鲜、蔬菜、水果、冻品、牛奶类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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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材(生鲜、蔬菜、水果、冻品、牛奶类)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名称)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1201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XZC-**********

1.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材(生鲜、蔬菜、水果、冻品、牛奶类)采购及配送项目

1.3项目预算:人民币85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85万元

1.5采购需求:为建立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系统标准化、规范化的食材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关于生鲜、蔬菜、水果、冻品、牛奶类食材的供应商。

1.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考评为不合格或成交供应商有重大工作失误,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2.3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0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

3.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登录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平台总站(网址为: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文件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5-********-806),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出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供应商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3.4采购文件的售价(含平台服务费):655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4.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1日14时10分。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14时30分。

4.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4.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1日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2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3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

7.4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1号

联系人:韦同磊

联系方式:02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25-********-811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025-********-811

,南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项目 技术开发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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