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五十七路以南地块全过程代建、代销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丙五十七路以南地块全过程代建、代销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HJY-2023-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丙五十七路以南地块全过程代建、代销管理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丙五十七路以南地块全过程代建、代销管理服务项目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丙五十二路五十七路南、华顺街以东、丙五十四路丙五十八路以北、丙六十八路以西。占地面积******平方米,容积率2.4,于2021年4月15日通过摘牌取得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其中,税金********.6元、土地价款**********元),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和商务用地。
2.3建设地点:位于丙五十二路五十七路南、华顺街以东、丙五十四路丙五十八路以北、丙六十八路以西。
2.4计划工期:原则上服务期5年,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根据市场客观变化或销售情况,业主有权对服务期限适当予以调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用在业主领导下的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模式。(一)代建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备案后开始,负责前期手续办理,设计发包、实施及管理,工程发包、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大市政配套工程实施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交付标准,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汇编,城建档案馆建档,产权移交,不动产权证办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保修期结束等。(二)代销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定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及提供营销服务,其中展示中心及样板间的建设费用(规划已有建筑除外)、设计和装修费用包含在营销费范围内,就项目授予业主对代建单位品牌及相关知识产权的永久使用权(不因合作终止而终止),而无需另行支付任何使用费,费用包含在代建费中。代建单位自主选择各类营销服务单位并进行统筹管理,对项目的广告制作、策划、推广、销售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实现项目销售目标涉及的所有费用。
2.6质量标准: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具备代建能力、营销能力和融资能力;
3.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应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20年6月份-2023年6月份)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5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近3年(2020年6月份-2023年6月份)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3投标人有实施项目的经验,近三年(2020年-2022年)至少管理或运营过一项此类经营项目;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应共同具备代建能力、营销能力和融资能力:
(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且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至2023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安徽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楼)持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实施经验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是上级公司的,应提供由上级公司出具的连带责任承诺书,对投标人的义务承诺全面连带责任,有效期为10年);
(4)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现金等价物、资信证明等);
(5)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从东门进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长春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
联系人:王毅
联系电话:0431-********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长发集团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dggcglb@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东街福祉大路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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