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年常年法律顾问公告

南宁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年常年法律顾问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监管、依法决策中的作用,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把好法律风险关,市国资委决定公开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2024-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为市国资委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对市国资委牵头草拟的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研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市国资委履职事项涉及的重要经济项目、重大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等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市国资委重大项目谈判及合同审查;

(六)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

(七)必要时应邀参加市国资委有关业务会议或专题会议;

(八)每年协助市国资委开展至少一期国资国企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讲座;

(九)根据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每年代理3个以内行政案件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另行协商);

(十)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及费用

服务期限2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费用为4.95万元/年,按年支付。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3年以上,具备合同长期履行能力;

(二)有规范、健全的组织架构、内部管理、执业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未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

(四)熟悉国资监管、国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五)具有从事国资国企、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经济合同纠纷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

(六)组建由3名律师组成的固定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团队中执业经验达3年及以上的律师不少于2名,其中团队负责人应为执业经验达5年及以上的律师),并承诺由团队负责人作为参加市国资委相关会议、会谈或谈判的主要人员。

(七)明确指派团队中1名律师作为日常工作联系律师(可与团队负责人相同)。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格式见附表1)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律师事务所成员信息情况;

(四)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信息表(格式见附表2)

(五)法律服务团队成员信息表(格式见附表3)

(六)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行业自律组织出具的近3年来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无违法违规受行业惩戒情况的证明材料;

(八)服务方案和诉讼业务等其他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日11月27日止。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请将报名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并密封后,于11月27日18时前(可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联系人:姚素心,联系电话:0771-*******,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B座1211室。

(二)评审。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市国资委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候选单位。

(三)审定。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任单位。

(四)公示。市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任单位名单,公示期5个自然日。

(五)签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国资委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分别与拟聘任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南宁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二)报名参加选聘应在规定时间报名,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应一次性提交,不接受后期补正。无论中选与否,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三)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不实的,市国资委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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