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集道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关于夏集道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夏集道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8日(7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夏集道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排污口论证报告

2、建设地点:在夏集镇万民村新胜组,中心支渠东岸

3、建设单位:宝应县住逻辑道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机构:扬州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建设总规模为2000t/d,拟配套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规划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本项目主体采用“预处理+倒置A2/O+混凝沉淀+滤布滤池+消毒”工艺。项目建成后,排污口位置设置在中心支渠(东经119°26"40.78",北纬33°2"4.25"),排污口类型为混合污废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夏集道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B标准,尾水经生态安全缓冲区净化处理,缓冲区出水COD、氨氮、TP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2002)中IV类标准进行控制,达标后排入中心支渠。

②要规范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强化污水收集入管入厂,以免对周边水资源造成污染。

③落实《论证报告》相关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在入河排污口醒目位置设置标示牌,按国家规定安装在线流量计、pH、COD、氨氮、总氮、总磷监测仪等监测设备,开展污水水质和水量监测。定期向本机关报送排污口统计有关数据信息。

④要规范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强化污水收集入管入厂,建立健全污水超标排放预警系统,并根据相关规范编制应急预案,落实有关应急措施,建设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发生时污水可进入应急事故池,避免直接污染周边水体。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31日在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

邮箱:byshsthjk@163.com

通讯地址:宝应县叶挺路76号

邮编:******

标签: 入河排污口 配套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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