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停车场车棚建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停车场车棚建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停车场车棚建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 17: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1室 | ||
预算金额 | ¥2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定淮门大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穆警官 0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艳、025-********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停车场车棚建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JC-*******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停车场车棚建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停车场车棚安装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
2.3 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且满足以下条件: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满足条件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室
方式: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室。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标书一份,光盘或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4磋商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7.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7.6如供应商需现场考察,请与张警官联系,联系号码:137*****977(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若因供应商未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后期费用增加,采购人将不予认可)。
7.7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9号
联系方式:穆警官 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406室
联系方式:王艳、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艳
电 话: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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