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学生春秋季研学项目招标比选公告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学生春秋季研学项目招标比选公告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学生春秋季研学项目招标比选公告

为积极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进一步规范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学生春秋季研学活动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以公开比选招标的形式自主遴选研学机构,由中标研学机构负责学生春秋季研学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年级

预计人数

春季研学目的地

天数

秋季研学目的地

天数

高一

1000

梅田湖

2天

铜官窑+雷锋纪念馆(井冈山3天)

2天或3天

高二

1000

炭河古城+花明楼

2天

博士村+胡耀邦(岳阳楼+君山岛+屈子文化园)

2天

高三

1000

韶山

1天

宁乡方特

1天

初一

900

铜官窑+雷锋纪念馆

2天

梅田湖+胡耀邦

2天

初二

900

炭河古城+花明楼

2天

长沙市综合示范性基地(不需招标)

3天

初三

900

韶山

1天

宁乡方特

1天

二、招标项目具体要求

1. 活动组织按照既定活动方案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活动方案。

2.门票:活动要求所列景点门,标书注明门票费用及所含项目。(韶山项目含广场祭典主席仪式音响和花篮)

3.用车:车龄在6年以内的空调旅游车;旅游车驾驶员证件齐全并具备较高的文明礼仪素养(校内不抽烟)。

4.学生乘车保证一人一座位,安全带正常使用。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研学过程中学生及教师遇到一切责任伤害均由中标研学机构负责,与学校无关)。

6.一车一导游,导游须持有导游证,并具备较高的文明礼仪素养。

7.住宿接待标准:岳阳线路为四星级酒店住宿,井冈山为准三星级酒店或当地居民民宿(农家乐);其他皆为基地(营地)集体住宿。

8.就餐接待标准:正餐围桌,30元/餐,8菜1汤。提供矿泉水每人每天3瓶。

三、申请研学活动类目录机构必需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具备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旅游业务资质的机构。

2、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办公场地不少于100平方米;符合《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LB/T004-2013)和《旅行社服务通则》(GB/T*****-2015)的要求。

3、活动组织到长沙市教育局认可的研学旅行机构和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有多次开展中小学研学活动实际经验,有完备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和精心设计的研学线路;如开展活动与研学社会实践基地(营地)有合作关系的,基地(营地)应当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证照,具备履约能力,双方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4、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研学旅行的专业部门或研学旅行培训的专职人员。配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研学导师、导游、跟队医生等,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为中小学生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从业人员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5、五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两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均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招投标(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6、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依法依规购买强制性责任保险,办理有额度充足的商业保险。

(二)附加条件要求

旅游款结算:在活动方案确定后实际出发前两天先支付60%,在学生安全结束活动返校后再支付余额;

(三)追责扣款标准

活动过程中要求按学校制定的活动方案执行,如调整须经学校负责人同意。若组织方案执行不到位按照下列标准予以追责:

1、车辆要求:

①未按要求安排空调旅游车、安全带不能正常使用等车辆不符合要求的扣款600元/台;

②车辆迟到15分钟以上扣款500元/台;

③沿途未经跟车老师同意不得同意学生上下车,否则扣款100元/人次。

④车辆中途抛锚扣款600元/台。

⑤跟车师傅及工作人员在校内有抽烟、嚼槟榔等不文明行为扣款100元/人次,

2、要求一车一导游,持导游证上岗,缺人或无导游证按1000元/人扣款,并终止我校与该旅游机构该线路的合作。

3、活动中发生责任事故由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与学校无关。

四、招标具体安排

1.网上公告报名。学校将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报名相关公告。

2.书面申请。凡符合第三条“基本条件”和“附加条件”的机构,可向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

报名地址: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麓源楼1楼侧边学生处办公室

联系老师:徐党老师 151******5177 曾雯雯老师 187******9761 

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周五)上午12:00

申请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工作人员资料及社保证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游质量保证金缴纳证明函;与汽车公司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及其营运资质材料;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约复印件(加盖公章);研学旅行项目的设计资料及实际组织活动过程证明资料,无服务质量投诉承诺书、研学旅行服务质量承诺书,上述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证照原件核对后归还申请机构。

3. 资质初审。工作小组对申请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初审,确定进入考察评估的名单,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机构。 2023年11月24日17:00召开竞标研学机构代表会议,安排竞标事宜.

地点: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现场评估。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评估,主要考核机构的资质证照、企业实力、制度建设、研学经验、课程体系、员工队伍、安全保障、售后服务、价格优势等内容。

评议时间:2023年11月27日周一10:00开始,投标展示(控制在10分钟之内)。

评议地点: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结果公示:学校将在校园网公示通过遴选的研学机构,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期满且无有效异议的,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及线路安排,有效期为三年,合作期限:2024年1月1号--2026年12月31号(合同一年一签)。有效期满由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重新组织公开遴选。期间,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结果作为准入和退出的依据。

五、考核评估要求

  出现以下情况的机构,一经发现即做自动终止合同处理:

1、弄虚作假或者通过其他非正当手段获得目录管理资格的,或存在挂靠、承包、分包等情形;

2、承办活动的机构在学生满意度测评中达不到80%满意率;

3、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虚报旅游费用价格、变相加价、未经学校同意向家长学生收取费用等情形;

5、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作协议,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学校权益的;

6、中标研学机构如果在组织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

7、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不符合遴选机构必需条件的任一情形的。

说明:凡因旅行社原因终止合同的不得再承办研学旅行活动,学校将按顺序交由评标得分最高的旅行社。若因不可避免的特殊原因未能完成行程的则予以顺延。

六、补充说明:未尽事宜,将在2023年11月24日17:00竞标研学机构代表会议上予以说明。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

2023年11月20日


标签: 学生春秋季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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