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年“家和计划”项目比选邀请函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年“家和计划”项目比选邀请函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3-2024年“家和计划”项目比选
邀请函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始终把广大群众的婚姻家庭幸福作为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着力提升婚姻家庭社会工作项目影响力、品牌度、美誉度。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拟比选2023-2024年“家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社工服务机构与行业组织前来参与比选。
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2023-2024年“家和计划”项目
采购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项目预算经费:
最高限价15-20万元
(具体金额根据项目申报书所申报项目确定)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1.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与行业组织,且年检结论无不合格记录;
2.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明确的财务管理、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3.有一支能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4.有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
(二)项目设置要求
1.一般项目
(1)项目资金:15万元。
(2)工作平台:“家和计划”项目辅导室,即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内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
(3)工作团队:提供2名全职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有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或1名获得社会工作专科学历的社工,全职社工原则上不更换,如有更换提前5个工作日进行报备。
(4)项目督导:至少配备1名从事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研究、教学和实践或开展社会工作实践超5年的专业督导(机构负责人不可兼任本项目督导工作),督导不少于3次。
(5)项目产出:
类型 | 具体产出 | 数量 |
常 态 化 服 务 | 家风讲堂 | 不少于3场 |
新婚课堂 | 不少于3场 | |
婚俗改革活动 | 不少于3场 | |
婚姻家庭辅导活动 | 不少于3场 | |
个案辅导(侧重离婚冷静期) | 不少于100个 | |
“小别离”“小欢喜”、热线推广活动 | 不少于3场 | |
媒体报道 | 不少于2次 | |
经典案例 | 不少于4例 | |
督导 | 不少于3次 | |
成效视频 | 1个 | |
服务精美图片 | 不少于80张 | |
项目半年刊/年刊 | 各1册 |
(6)服务期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2.重点项目
(1)项目资金:20万元。
(2)工作平台:“家和计划”项目辅导室,即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内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
(3)至少配备1名具有中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或1名获得社会工作本科学历的专职社工,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
(4)至少配备1名从事社会学或社会工作研究、教学和实践的专业督导,职称应为讲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机构负责人不可兼任本项目督导工作)。
(5)项目需选择以下服务内容之一,作为亮点服务。
a.婚恋交友服务。针对适婚人群,运用多种方式,拓展交友渠道,形成相关工具。
b.新婚辅导服务。针对新婚当事人及其家庭,结合“家和幸福养成—小欢喜”,创新开展体系化服务,形成相关工具。
c.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针对社会大众及其家庭,创新开展体系化服务,形成相关工具。
d.离婚冷静期服务。针对离婚申请当事人,结合“家和幸福守护—小别离”自助式情感疗愈月历,创新开展体系化服务,形成相关工具。
e.家风家教服务。针对广大家庭,创新开展体系化服务,形成相关工具。
f.婚俗改革宣传服务。针对社会大众,创新开展体系化服务,形成相关工具。
(6)项目产出
类型 | 具体产出 | 数量 | |
常 态 化 服 务 | 家风讲堂 | 不少于4场 | |
新婚课堂 | 不少于4场 | ||
婚俗改革活动 | 不少于4场 | ||
婚恋交友活动 | 不少于1场 | ||
婚姻家庭辅导活动 | 不少于4场 | ||
个案辅导(侧重离婚冷静期) | 不少于200个 | ||
“小别离”“小欢喜”、热线推广活动 | 不少于2场 | ||
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 不少于4次 | ||
经典案例 | 不少于4例 | ||
督导 | 不少于6次 | ||
服务精美图片 | 不少于100张 | ||
成效视频 | 不少于1个 | ||
项目半年刊/全年刊 | 各1册 | ||
服务人次 | 不少于1000人 | ||
亮点服务,选择其一即可 | a.离婚 冷静期 服务 | 离婚冷静期辅导活动 | 不少于3场 |
服务工具 | 1个 | ||
成效视频 | 1个 | ||
服务人次 | 不少于500人 | ||
b.新婚辅导服务 | 新婚辅导活动 | 不少于3场 | |
服务工具及手册 | 1个 | ||
成效视频 | 1个 | ||
服务人次 | 不少于500人 | ||
c.婚恋交友服务 | 婚恋交友活动 | 不少于2场 | |
婚恋辅导 | 不少于40例 | ||
服务工具 | 1个 | ||
成效视频 | 1个 | ||
服务人次 | 不少于500人 | ||
d.家风家教服务 | 家风家教活动 | 不少于3场 | |
服务工具 | 1个/1册 | ||
成效视频 | 1个 | ||
服务人次 | 不少于500人 | ||
e.婚俗 改革宣传 服务 | 婚俗改革活动 | 不少于3场 | |
服务工具 | 1个 | ||
成效视频 | 1个 | ||
服务人次 | 不少于500人 | ||
f.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 婚姻家庭辅导活动 | 不少于3场 | |
服务工具及手册 | 1个/1册 | ||
成效视频 | 1个 | ||
服务人次 | 不少于500人 |
(7)服务期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二、经费说明
1.项目经费的拨付方式。项目经费(区县部分)10万元分三次拨付,第一次支付时间:协议签订后,支付协议总额的50%;第二次支付时间:项目中期,经第三方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支付协议总金额的20%;第三次支付时间:项目终期,经第三方评估验收评定后,按评定等级进行支付:如评定为优秀则支付协议总额的30%,如评定为良好则支付协议总额的25%,如评定为合格则支付总金额的20%,如评定为不合格则不再支付余款。
2.项目经费的使用要求。经费预算应合理合规,原则上人员工资经费不低于60%,宣传经费不高于10%,督导费用不高于10%,管理费不高于1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比选
按照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3-2024年“家和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比选,参评机构不少于三家,比选出一家资质合格、经验丰富和信誉良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二)资料报送
报送资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装订成册,并经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具体内容为:一是附件1至附件2全部资料。二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全职或兼职社工的个人简历、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项目督导职称证书、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评估等级证明、曾经承担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文件、机构荣誉证书等。同时,上述材料提交电子版。
(三)项目公示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将对通过比选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进行签约。
四、项目监管
1.綦江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项目实施方按月向监管主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不得分包、转包和无故调整执行方案。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督查情况与项目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项目实施方整改,3次以上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项目实施。
2.项目执行期内,若查实执行机构资质造假,合同即行终止,并追回项目资金。
3.执行期内开展项目中、末期绩效评估,末期评估为不合格等次,不予拨付项目尾款。
4.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20日内将督导服务协议报送至綦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存档,并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社工工资银行打款回执单。
5.审计机构不定期对项目单位的财务支出和凭证进行综合审核,如发现不规范者,限期整改。如有违规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追回资金,承担相应责任,我局保留项目执行责任追究的权利
五、评审时间及资料接收
评审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上午10点
评审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大道69号)二会议室
资料递交: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点30分前将申报文件交到比选评审现场。
联系人:石敏阳;电话:********
附件:1.2023—2024年“家和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3—2024年“家和计划”项目服务计划一览表
3.2023—2024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
附件1
2023—2024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
“家和计划”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 报 单 位:
实 施 地 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
(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制
2023年11月
填表 说明
一、本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
二、项目名称统一设置为:XXX区县(自治县)“家和计划”项目。
三、为保证统一规范,请按照说明在申报书规定的空白范围内填写各项内容,勿对格式进行修改(可顺延,但应保持申报书整体美观)。凡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层次混乱、语句不通等,一律不纳入评审范围。申报书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专业性。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践行民本、服务家庭”的理念,正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
(二)效益性。申报书应围绕结果导向,列出服务可量化的产出、可评估的实施效益和预期社会影响成果等质量导向的效益。
(三)创新性。申报项目应在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服务技术、标准、程序等方面有创新突破,开创“家和计划”项目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的运作方法与模式。
(四)可行性。申报单位应结合自身资源和能力、所服务对象的情况等方面,充分论证服务的可行性,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本申报书由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监制并解释。
承 诺 书
本单位保证此项目申报书填报的所有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在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信息
申报单位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登记证号 | |||||||
银行账户 信息 | 户名 | |||||||
开户行 | ||||||||
开户账号 | ||||||||
所获 荣誉 奖励 | (请列出贵单位近三年在社会工作领域所获的主要荣誉和奖励,请从最近一次获得荣誉开始罗列) | |||||||
执行 过的 服务 项目 | 项目名称 | 起止时间 | 项目金额 | 项目绩效成果(简述) | ||||
二、申报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
实施地点 | |||||||||||||||||||||||||||||||||||||||||||||||||||||||||||||||||||||||
主要服务对象 | 直接受益 数 量 | ||||||||||||||||||||||||||||||||||||||||||||||||||||||||||||||||||||||
姓名 | 职务/职称/职业资格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联系人 | |||||||||||||||||||||||||||||||||||||||||||||||||||||||||||||||||||||||
项目督导 | |||||||||||||||||||||||||||||||||||||||||||||||||||||||||||||||||||||||
项目专职 人 员 (提供简历) | |||||||||||||||||||||||||||||||||||||||||||||||||||||||||||||||||||||||
项目兼职 人 职 | |||||||||||||||||||||||||||||||||||||||||||||||||||||||||||||||||||||||
项 目 背 景 | 需求性分析 | (服务群体面临哪些现实困难,造成这种困难的原因是什么,解决该问题的必要性,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可行性分析 | (申报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优势可解决上述人群的困难和需求,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创新性分析 | (在项目概念、服务技术、标准、政策等方面有创新突破,是否能建立项目的特色服务与服务模式,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中长期规划 | (阐述未来一年、两年、三年内服务方向、服务目标,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预期成果 | (对受益人群、所服务社区/单位/区县,当地社会工作发展等的影响,社工行业的创新等,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项目理论 | (阐述项目服务主要支撑理论以及如何运用,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服务内容 | (服务应具有操作性和实践性的活动,注重突出亮点和优势,确保形成系统和体系,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基地打造 | (应写明基地地址,周边资源、硬件设施情况,具体打造计划,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示范/亮点服务 | (应具体写明亮点服务名称及其具体服务计划和相应产出,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服务手册/工具产品 | (应具体写明服务手册/工具的方向及主要框架和应用方式,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包装推广 方式 | (应写明具体包装计划、推广渠道和推广方式,提交时删除此段文字) | ||||||||||||||||||||||||||||||||||||||||||||||||||||||||||||||||||||||
服务产出 |
| ||||||||||||||||||||||||||||||||||||||||||||||||||||||||||||||||||||||
项目 经费 预算 | 申请项目经费 | ||||||||||||||||||||||||||||||||||||||||||||||||||||||||||||||||||||||
支出明细 | 预算明细 | 金额(万元) | |||||||||||||||||||||||||||||||||||||||||||||||||||||||||||||||||||||
服务 | |||||||||||||||||||||||||||||||||||||||||||||||||||||||||||||||||||||||
人员 | |||||||||||||||||||||||||||||||||||||||||||||||||||||||||||||||||||||||
合计 | |||||||||||||||||||||||||||||||||||||||||||||||||||||||||||||||||||||||
配套经费 | |||||||||||||||||||||||||||||||||||||||||||||||||||||||||||||||||||||||
支出明细 | 预算明细 | 金额(万元) | |||||||||||||||||||||||||||||||||||||||||||||||||||||||||||||||||||||
合计 | |||||||||||||||||||||||||||||||||||||||||||||||||||||||||||||||||||||||
申报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3—2024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服务计划一览表 机构名称(盖章): | ||||||
服务名称 | 服务类型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服务对象 | 服务人次 |
附件3
2023—2024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
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一般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数 | |
申报单位 (20分) | 申报资质(5分) | 内部管理框架和制度完善,机构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 ||
服务团队(10分) | 至少配备1名具有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或1名获得社会工作专科学历的社工;至少配备1名从事社会学或社会工作研究、教学和实践或开展社会工作实践超5年的专业督导。 | |||
专业经验(5分) | 项目经验丰富,多次承接“家和计划”项目。 | |||
实施方案 (70分) | 项目设计(30分) | 前期调研数据、依据客观真实;服务框架清晰、方向明确;清晰界定实施地域、受益对象和人数;项目目标清楚、准确;服务内容紧紧围绕打造婚姻家庭范畴;正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服务立足本地需求、本地特色,有层次、有重点、可操作。 | ||
进度安排(10分) | 实施时间和具体内容安排合理,确保项目达成预期目标。 | |||
服务产出(20分) | 符合一般项目产出要求,内容明确、可量化。 | |||
保障措施(10分) | 有明确的管理、督导、工作汇报和自查等相关机制;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为项目运行提供政策、人员、场地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能够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渠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 |||
经费预算 (10分) | 经费预算(10分) | 经费预算符合项目实施方案中对经费预算的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预算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评审专家 | 总 分 |
2023—2024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
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重点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数 | |
申报单位 (20分) | 申报资质(5分) | 机构内部管理框架和制度完善,机构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曾获得部级、市级、县(区)级荣誉;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分数前十五名或入选并实施2023年“婚姻家庭服务最佳金点子”项目。 | ||
服务团队(10分) | 至少配备1名具有中级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或1名获得社会工作本科学历的专职社工,与其它社工项目人员无重叠;至少配备1名从事社会学或社会工作研究、教学和实践的专业督导,督导职称应为讲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数量的志愿者;有高校、其它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参与。 | |||
专业经验(5分) | 项目经验丰富,曾多次承接“家和计划”项目。 | |||
实施方案 (70分) | 项目设计(30分) | 前期调研数据、依据客观真实;服务框架清晰、方向明确;清晰界定实施地域、受益对象和人数;项目目标清楚、准确;服务内容紧紧围绕打造婚姻家庭服务范畴;正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服务立足本地需求、本地特色,有层次、有重点、可操作;在服务技术、标准、程序等方面创新突破。 | ||
进度安排(10分) | 实施时间管理和具体内容安排合理,有明确的管理进度,确保项目达成预期目标。 | |||
服务产出(20分) | 符合重点项目产出要求,内容明确、可量化,可行性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 |||
保障措施(10分) | 有明确的管理、督导、工作汇报和自查等相关机制;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为项目运行提供政策、人员、场地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能够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扩大社会影响力。 | |||
经费预算 (10分) | 经费预算(10分) | 经费预算符合项目实施方案中对经费预算的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预算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评审专家 | 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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