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路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及盗抢险项目谈判公告

市政路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及盗抢险项目谈判公告

市政路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及盗抢险项目谈判公告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市政路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及盗抢险项目

1.2.采购编号: CY-AYZB-2023-1120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预算:预算金额:******元/每年 最高限价:******元/每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每年)

包最高限价(元/每年)

1

1

公众责任险

*****

*****

2

2

财产盗抢险

*****

*****

1.5采购需求:

包1:公众责任险;技术服务参数详见《谈判文件》“标段<包>内容(范围)及服务要求”。

包2:财产盗抢险;技术服务参数详见《谈判文件》“标段<包>内容(范围)及服务要求”。

1.6.服务期限:1年(自上年度服务期结束之日起1年)。

1.7.本项(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包>)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2: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近一年的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任一)及技术人员用工合同。

(4)供应商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并具有批准在安阳市范围内开办商业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符合相关条款所规定的保险机构或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投标人为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类似业绩(亮化照明设施公众责任险或财产盗抢险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不得缺项)。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谈判文件发售:现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注:需备注联系方式、邮箱);

3.3 地点: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市高新区海河大道东段创业服务中心一号楼四楼416房间);

3.4 谈判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中招联(安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厅(河南省安阳市高新区海河大道东段创业服务中心一号楼一层)。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6.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市智慧城市运行中心

联系人:李黎明

电话:135*****677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联通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先生

电话:155*****219

地址:安阳市高新区海河大道东段创业服务中心一号楼四楼416房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亮化 责任险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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