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双龙湾等5个敬老院微型消防站设施采购项目

卢氏县双龙湾等5个敬老院微型消防站设施采购项目

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双龙湾等5个敬老院微型消防站设施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卢氏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高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采购人:卢氏县民政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双龙湾等5个敬老院微型消防站设施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GYLS-********

4、采购内容:卢氏县双龙湾镇等五所敬老院微型消防站设施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或验收。

7、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8、供货地点:业主指定

9、预算资金:¥******.66元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质保期:1年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出具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河南高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桃花谷路中段)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地点:河南高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公室 (桃花谷路中段)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售出不退,外地不邮寄。

五、谈判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

2、谈判地点:河南高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桃花谷路中段)

七、其他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谈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八、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民政局

联系人:杨占有

电话:135*****167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清惠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高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琳

电话:180*****130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路与丰华街林溪湾5号楼8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双龙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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