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文化中心(一期)能源站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滨海文化中心(一期)能源站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能源站
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能源站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供热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资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文化中心项目选址于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天碱片区,四至范围为东至中央大道、南至新港二号路于家堡城际车站、西至旭升路、北至大连道。滨海新区文化中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92公顷。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能源站集中供冷、供热项目,是在该区域设置一处集中能源站,为区域内“五馆一廊”提供供冷和供热服务。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滨海文化中心(一期)工程的文化场馆部分,主要建设一幢以商业空间为架构,以多种文化元素为主题的滨海文化建筑综合体,主要包括滨海现代城市与工业探索馆、滨海现代美术馆、滨海图书馆、滨海东方演艺中心、滨海市民活动中心,并通过文化长廊衔接各文化场馆功能。
根据业态特征、供冷、供热时间等因素,本能源站采用本能源站采用冷、热调峰复合以冰蓄冷技术的三工况地源热泵系统,冬季供热,夏季供冷。本项目服务建筑面积31358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4880m2,地下建筑面积118705m2。本项目实际投资为12201万元。
2.2 招标内容: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中心(一期)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主要建设一处集中能源站,负责为特许经营范围内的建筑提供供冷和供热服务。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人,由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设施移交给市政府指定单位。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应于2017年2月1日前供能。
3、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达到人民币3600万元以上;
(3)具有至少1个50万㎡及以上供热和1个5万㎡及以上供冷的区域能源系统项目业绩(含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针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16条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5、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5日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前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获取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7.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招标人:天津市供热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崔可荣
办公地址: 天津市泰安道17号
邮政编码: 300042 联系人: 陈颖 电话: 138*****225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炳玉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44联系人:杨钏钗 电话:137*****267
传 真:***-********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29日
标签: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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