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滏阳新河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4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左堤穿堤建筑物改建、险工防护0.8km、深槽清淤疏浚10.3km、右埝修复、生产桥拆除重建6座、堤顶路面硬化等。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等相关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项目的投标。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实行盲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商务文件,暗标部分为技术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1 00:00 至 2023-11-2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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