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联通双碳绿电智能应用研发项目四次比选公告
2023年上海联通双碳绿电智能应用研发项目四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上海联通双碳绿电智能应用研发项目(四次),(采购代理编号:ZYT-********-047),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联合研发“光伏系统智能控制算法”,新建搭载算法的“光伏智能运维平台”应能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相结合,通过与现有监控系统、视频系统对接,根据气象数据、经纬度、季节、时间、发电效率数据等,通过AI技术调整光伏组件平面的空间角度,让太阳光直接照射光伏阵列,以此增加光伏阵列接收到的太阳辐射量,提高太阳光伏发电系统的总体发电量。通过智能算法并与气象数据联动进行灰尘预警,自动对清扫机器人进行控制,提升发电效率,同时实现对顽固污渍进行预警。
1.2 采购预算:84万元(不含税) 。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开发一套光伏系统智能控制算法平台。
1.3★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完成软件开发、部署和上线。
1.4★保修期:自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为2年。
1.5服务地点:上海市(上海联通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元/人月),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要求:无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财务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光伏系统智能控制算法开发业绩。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0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0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 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答。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
4.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比选文件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1) 应答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 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1.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须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 )”,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项目唱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陆平台准时参加,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上传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转3转3)、在线客服、联系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6. 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次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榆林路18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5幢7楼
联系人1: 李天姣 电话:186*****617
联系人2: 许晓雅 电话:159*****420
电子邮件:zytltj@163.com
开户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发布单位 :上海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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