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型建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投标邀请书

广东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型建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投标邀请书


广东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型建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广东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型建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璜矶社区向北股份经济合作社地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广东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型建材加工配送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01㎡,其中混凝土搅拌楼共4层,建筑面积约为5103.06m㎡;骨料车间共1层,建筑面积约为8282.95㎡。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楼和骨料车间的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和室外配套等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100万元。

2.3 计划工期:232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 月28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8月15日

image.png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image.png高投标限价):

对广东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型建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进行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相关服务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竣工资料备案。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image.png高投标限价)为********.74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 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 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B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image.png新文件,按image.png新文件执行。

4.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以投标人提供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为准)。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邀请函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5 月至2023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 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5 月至2023年 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image.png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image.png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投标截止当天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5.2 报名时间:2023年 11 月 22 日至2023年 11 月 28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4楼)。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自拟。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image.png低投标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粤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璜矶村璜矶大道粤润综合楼首层102

邮 编:******

联 系 人:廖小姐

电 话:150*****475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邮 编:******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 话:0757-********

传 真:0757-********

电子邮箱:gdzcgmzb@126.com

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型建材 投标 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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