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发电机定点维保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北京地区发电机定点维保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北京地区发电机定点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于2023年11月10日组织北京地区发电机定点维保项目开标评审,因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该项目流标,现按计划组织二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北京地区发电机定点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ZLAK-F3009
三、项目概况:
发电机维保,主要包括柴油发电机发动机部分、柴油发电机发电机部分、汽油发电机发动机部分、汽油发电机发电机部分进行定点维修维护。
四、招标控制价:
无,基准价优惠比例。
五、服务内容及标准:
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标准完成发电机检测、维护、维修等作业内容,不得拖延或降低质量。
六、服务期限、地点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6.投标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投标人具有二级汽车维修企业及以上资质;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北京市,现场报名。
(四)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参加竞标提供公司出具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原件。
3、二级汽车维修企业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0时00分,开标评审随后进行。
(二) 投标地点:北京市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原先生:186*****579
李先生:15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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