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体系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GB/T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上述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及认证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若认证机构为国外的,应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4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需提供该公司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与本次投标相同形式的电潜泵变频控制系统(每个合同的变频系统内包含变频器、正弦滤波器、有源滤波器、变频变压器、中央控制柜,并配备成熟的本地和远程控制软件系统,变频器容量(100KW-800KW)在同类型工况(丛式生产井油田开发项目,采用集中控制、集中上传的总体控制模式)条件下,不少于两个项目的供货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和到货验收材料,合同签定双方应为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合同内变频器、正弦滤波器、有源滤波器应与本次投标产品保持一致。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货物名称、货物关键信息(包括变频器、有源滤波器、变频变压器、中央控制柜、控制软件信息、变频器容量)、使用工况(丛式生产井油田开发项目,采用集中控制、集中上传的总体控制模式)信息、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业主签字或盖章。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招标人保留核实业绩信息真伪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