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

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

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2023-WJTYZX-F5027)

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WJTYZX-F5027

三、项目概况:

主要为以下5个方面:

1.依据合同约定对我中心医疗纠纷(争议)、公众责任纠纷(争议)等进行理赔;

2.提供更加专业有效的法律援助;

3.协调市医调委专家库专家指导疑难案件理赔;

4.开通医疗纠纷调解VIP绿色通道,保障我中心“纠纷调解优先、处置优先、理赔优先”,指定服务专员为我中心提供全年24小时服务保障,全程跟踪调解和诉讼过程,接到报案后45分钟内到达现场;

5.定期了解我中心需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建议。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与中国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五、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原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保监局和天津市医疗责任保险联席会议经过协商、论证,天津市医疗责任保险联席会议以投票的方式确定由中国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组成天津市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中国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为主承保单位为我单位提供医疗责任保险服务。为保证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故须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七、意见反馈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

2.公示期结束后,经审查,若只有拟合作供应商参加,确属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若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合格供应商投标,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变更采购方式。

八、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1.报价供应商总公司对报价供应商的授权书。2.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书)。3.本项目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2-********

联系地址:天津市

十一、监督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2-********

联系地址:天津市


,天津市,天津

标签: 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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