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参比物质采购询价函
蒙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参比物质采购询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我单位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蒙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参比物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蒙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参比物质采购项目
三、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按照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土壤普查参比物质的公告》要求,且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产品必要条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二)采购产品要求
1、根据国家下发蒙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土壤类
型分布情况,适用产品要包含砂姜黑土、潮土、黄褐土等土种类型,覆盖三普检测参数。(注:蒙城县表层样点1581个、剖面样点28个)
2、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技术规范要求,内业分析测试单位承接制样单位相关土壤样品分析测试任务之前需由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按批次分别在表层样品及剖面样品中加入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表层样品原则上按照50个样品组成一个批次,样品不足48个时,按照实际样品数量组批。每个批次的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各不少于1个。剖面样品原则上按照10个剖面样点的全部剖面发生层样品组成一个批次,剖面样点量不足10个时,按照实际样品数量组批。每个批次的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各不少于1个。
3、特别说明:由于参比物质单瓶规格不同或其它因素,采购时无法精准确定采购瓶数,因此无论哪家公司中标,必须按照国家下发的技术规范和蒙城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省级质控单位)要求,产品数量计算及采购清单各单位自行编制,中标单位承诺提供产品数量必须充分满足蒙城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需要,如有产品不足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询价要求
1.项目概算:本项目采购实行总价控制,最高控制价为拾贰万元(¥******.00)整,超预算投价作废标处理。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人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递交资料
(1)资料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人投标函、报价单、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货物响应情况、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等相关询价响应文件规范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密封:正本、副本)。
(2)时间及地点:被询价的投标人应与2023年11月27日上午10:00之前,送至蒙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蒙城县南华路170号。
四、评审方式
1.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报价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报价即为委托技术服务的合同价。
2.如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落实中标单位。
3.采购人不与未成交的报价人解释未成交的原因,不退还报价文件。
五、付款方式
询价中标后,中标人按照双方合同或合作协议约定,并经采购人和省级质控单位签收后,作为支付相关费用的依据。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连军;联系电话:***********。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