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重点展会招标公告
2016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重点展会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2016年“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重点展会承办单位及展会资金汇总初审机构项目 | 1项 | 630 |
3、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福建省商务厅开展2016年“闽货华夏行”五场重点展会和服务贸易一场重点展会,是承载我厅鼓励省内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开展闽货内需市场调研、企业拓展市场情况调查、推动内贸和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平台,有别于其他一般展销活动。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系福建省商务厅下属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属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范畴。具有组展、招展、办展能力,还具有促进我省贸易发展的职责。参与省商务厅闽货市场开拓展会资金、服务贸易扶持资金的研究制定工作,熟悉我省扶持政策的精神实质,有固定办公场所及专职审核工作人员,承担扶持资金汇总和审核工作具有独特优势,有利于我省促进内贸发展政策的执行,并因其公益性质,能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公开。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85号口岸办大楼8层。
6、专家论证意见:
“闽货华夏行”展会和服务贸易展会是商务厅的政府商务活动,交由下属公益二类单位承办,不但有利于开展闽货内需市场调研、企业拓展市场情况调查,而且办展的场所、经验、人力、能力都有保障,并因其公益性质,能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公开,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7、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薛福生 | 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 高工 |
叶建良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 高工 |
罗 鸣 |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 高工 |
8、公示期限:2016年01月29日至2016年02月04日
9、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10、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商务厅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二--四层
联系人姓名: 彭涌泉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人:郑湘如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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