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吕四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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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纬九路与经九路交叉口改造工程项目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纬九路与经九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机构: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姚琪(113*****508******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纬九路与经九路交叉口进行改造,道路全长约96米,建设内容具体包括在现状桥梁拼宽一幅单跨20米简支梁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同时完善两侧引道,并对管廊架进行改造。本项目总投资6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比0.5%)。项目代码:2306-******-89-01-******

二、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日常运营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项落实《环评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与周边环境间的相互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

2.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机械加强维护管理,避免油料泄露污染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地面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启东盛科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管理,严禁残余燃油、机油及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倾倒进入周边水体。

3.施工营地、疏浚淤泥干化场、物料堆场、灰土拌和场、施工便道的选址须远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产养殖区以及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施工中要配备足够的洒水车、挡风板等防尘设备,采取除尘、洒水、遮盖等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落实混凝土搅拌站粉尘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物料装卸、运输、堆放及混凝土拌合等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的排放标准。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用隔音屏障、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所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

5.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施工期弃方渣土送指定渣土处置场堆放处置。

6.加强施工和运营期工程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的环境污染风险管理,落实《环评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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