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新增粮食产能水利骨干工程EPC+F+O
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新增粮食产能水利骨干工程EPC+F+O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新增粮食产能(改善灌溉)水利骨干工程(二期)(EPC+F+O) | 136 | 9158.15 | 设计: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审批、水土保持(全阶段)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全阶段)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项目实施期间因必要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设备和材料等。施工: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档案、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融资:1、负责为项目提供整体投融资方案并落实执行;2、负责项目资金筹措、管理和支付;3、负责为项目投融资中涉及的担保要求提供合格的担保主体和足够的担保能力;4、承诺为本项目资金缺口履行兜底责任,即:当自治区补助资金未到位时,投标人承诺先于自治区补助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当项目资金出现缺口时,投标人承诺履行补足责任,确保项目按时完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前述第4点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运营维护:①负责落实运营期内管护责任,自主或联营合作进行经营;②后期根据需要,择机投资建设附属配套设施。③运营单位负责土地整体规划,并以流转、代管、联营或受托等方式参与土地运营相关事宜。 |
招 标 人: | 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昱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尼勒克县解放路15号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座1439室 |
邮 编: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王少杰 | 联 系 人: | 袁倩 |
电 话: | 133*****412 | 电 话: | 189*****201 |
传 真: | 传 真: | 099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q.com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
标签: 新增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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