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特检院工服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特检院工服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特检院工服采购 (项目编号:TZSB-2023-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项目概况 特检院工服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一层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SB-2023-009 项目名称:特检院工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量体时间由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量体工作,以完成量体工作之日起计算,60日内提供成品服装并完成发放;一次性交货合格率不得低于95%,服装返修率应不高于5%(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小时内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通过截屏的方式并打印留存,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查询结果予以签字确认,截屏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负责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4)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6)提供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到 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一层105室)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一层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一层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3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综合楼一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维彤 电 话:022-******** 天津市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
标签: 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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