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1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1月21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城新奥燃气中俄东线天然气接入工程项目 | 盐都区秦南镇、郭猛镇、盐龙街道、高新区、盐渎街道 | 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建设“盐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中俄东线天然气接入工程项目”,新建秦南天然气门站一座、相关高压管道约12公里,建设地点位于秦南镇、郭猛镇、盐龙街道、高新区、盐渎街道。该项目于2023年4月26日取得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盐城新奥燃气中俄东线天然气接入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意见”(都行审投资复(2023)152号),项目代码2304-******-89-05-******。 | 1、2023年9月11日-9月17日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郑家港子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应环境敏感区管理和生态保护、恢复治理要求,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合理组织施工作业,在穿越河流施工时,应选择非汛期进行,尽量减少对河道的扰动,防止水土流失。二是施工现场边界设置围挡,对开挖完毕的土方工程以及土方裸露作业面部位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完全密闭措施,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扬尘管控要求,减少扬尘污染物的排放。三是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以及管道试压、清管废水,施工队伍就近租住民房,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房屋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管道试压、清管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四是施工单位须作好必要的施工机械的保养、施工时段的控制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当地居民等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隔声屏障;加强施工期人员管理及减噪培训,植被绿化吸收噪声;设置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标志标牌从声源处降低噪声。五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料分类后尽量回用,无利用价值的废料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在施工场地的低凹处,管道工程施工产生的施工垃圾和焊接废料依托当地民用设施与居民生活垃圾一并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料送往集中处理点,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农田施肥,不外排。 四、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五、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 |
2 | 汽车精密零部件(年产1500万件)项目 |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义丰装备制造工业园二期标房3号厂房B幢 | 盐城富田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 盐城满天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盐城富田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投资*****万元,租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义丰装备制造工业园二期标房3号厂房,购置数控走心机、无心磨床、滚压机、珩磨机、流体抛光机、清洗机、清洁度萃取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500万件汽车精密零部件项目。项目于2023年10月12日取得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都行审投资备(2023) 415号,项目代码: 2212-******-89-05-******。 | 1、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6日在厂区门口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大纵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产生和排放,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必须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产生的废弃危化品要规范报告,并安全、规范处置。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和项目厂区门口必须在该项目投入运行前安装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危废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1日一2023年11月27日。
联系电话:0515-********;Email:********@126.com">ydst********@126.com
联系人:盐都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服务大厦)。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拟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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