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09:16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樊淑贞、陈东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声添、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樊淑贞、陈东英,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征集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KTZBK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淑贞、陈东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声添、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樊淑贞、陈东英,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为网站固定格式,不适用于本项目。具体详见下文“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的内容。
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对KTZBKJ-*******、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公开征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KJ-*******
项目名称: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响应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名称 | 采购标的 | 预算金额 (元) | 服务期 (年) | 自主定价系数(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响应保证金(元) |
1 | 1-1 | C********财产保险服务 | 公务车辆保险服务 | 480,000.00 | 1年 | 0.65 | 本项目为闽清县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公开征集文件。 | 0 |
框架协议的期限:本项目服务期1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应经银保监会批准具有财产保险服务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车辆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资格的保险人; 2.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参与征集的,应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分支机构; 3.具有能力成立专门机构为投保单位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等业务。 4.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参加征集的,还应提供总公司的专项授权函。 注: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相关证明等的复印件及相关授权函(若有)。以上涉及的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的,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征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若此项规定与征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四)、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方式:在征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公开征集文件。(1)现场获取:可直接前往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获取,并填写《征集文件获取登记表》;(2)电子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征集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征集公告附件);②按征集公告规定的将《征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电子信箱(**********@qq.com)。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联系人:黄声添
联系方式:059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人:樊淑贞、陈东英
联系方式:0591-********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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