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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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办红星村滑坡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建南招【2015】0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红星村滑坡治理工程已由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南平市财政局以南财(建)指【201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红星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滑坡治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代建单位:无;
2.6.3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闽建筑【2007】35号、闽建筑【2009】16号文件要求, 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中标工程项目,(含符合闽建筑[2013]41文规定的二级临时执业及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的一级临时执业)。
3.4.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6.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日上午9:00 时起至2016年2月5日23时59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pzbtb.gov.cn:8081/)“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K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投标报名号+晋建南招【2015】007号”;
6.3.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若投标单位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可以不必缴纳其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小写)40000.00(大写)肆万元;
6.5. 投标保证金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4091 5838 8194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南平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报名号》网络打印版(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个报名号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备查;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135*****386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15号广宇新城2幢307室,邮编:353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收据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凭证。
4、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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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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