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公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春华水务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参选机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入围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呼和浩特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专业人员;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4.近三年有符合公司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
5.根据公司审价业务需求配备具有相应职称的从业人员队伍;
6.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告期限与其他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至2023年11月28日17:00时止
(二)响应资料清单:
参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参选文件
1.社会统一代码证。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2019年至今完成类似业绩至少3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响应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
6.拟派的审计项目机构人员构成及资质。
7.售后服务承诺。
8.报价单,报价说明: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22〕3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结合市场规律报折扣率(折扣率=1-下浮率)。
(三)文件递交地点和负责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响应文件必须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不得以多个文件的形式)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s*******@163.com,纸质版送至赛罕区新华大街伊科大厦春华水务集团公司603室。
联系人:张红霞 谢婧
联系电话:047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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