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高支队乌拉泊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高支队乌拉泊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11:07 |
预算金额 | ¥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瑞、张美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817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北外环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警官、09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许瑞、张美院、132*****817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项目名称: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名称:高支队乌拉泊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预算3.5万元)
服务期限:半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技术参数无排它性、无不合理限制性条款,经挂网招标及发布三次延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参与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74号令,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威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广兴东街358号1栋3层3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路
联系方式:魏警官、099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正勇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联系电话:099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方式:许瑞、张美院、13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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