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德感街道和爱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新建净水厂一座,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包括平场工程、净水建构筑物、净水系统、变配电间、加氯加药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备、阀门和管道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三通一平”,“后五通”,临设,保险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达标投产、项目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质量保障等全过程及全部项目内容(不含智慧水务升级改造、厂外电源外线扩容部分)。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2.4.1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如需);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4.2 施工图设计部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所需的其他专项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至缺陷修复、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在满足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且各阶段成果必须通过招标人认可;按照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查机构(若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批)合格的要求(若需要);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若需要)。设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厂区工程、供配电专项工程、管网工程等。以及与上述内容相关的绿建与环保节能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如有)、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工艺等专项设计及设计报审工作。具体要求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3 工程施工部分: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构)筑物(含其照明防雷接地等)、设备采购与安装(含供配电、电气设备材料等)、管网工程(含碰口)、系统调试与试运行、市政设施保护、拆除与恢复、电力和燃气管线迁改;厂区道路、绿化景观、围墙等配套设施;为设备及管道安装提供留孔、开洞、埋件、套管等;除施工图设计部分及专业设备材料采购部分以外的所有工作内容;临时占地、施工临时道路、材料转场、施工临时用水与施工临时用电(含道路、用水、用电的手续办理)、施工围挡、“后五通”的接入、智慧工地(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及标准)等。
2.4.4 专业设备材料采购部分:本项目施工图及《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中所涉及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选型、制造、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安装辅材、配套构配件、软件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含上下车、现场转运、二次转运等)、指导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单机调试、联动调试、系统调试等)、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移交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的所有资料、培训、质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等全部内容。其中招标文件附件《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中约定为交钥匙工程的,则包括成套系统的安装及调试等。
2.4.5 调试与试运行工作:包括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72小时连续满负荷试运,试运期间完成相关性能测试;项目通过72小时无故障运行,经与招标人协商且招标人确认后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完成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初步验收。调试与试运行期间,由投标人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运行操作培训和指导,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必要的仪器、文件和其他资料以及具有合格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招标人仅提供运行操作人员。初步验收合格后的试生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如果因为投标人的原因没有通过性能测试,而产生的第二次及以上的性能测试费用及消耗成本仍由投标人承担。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其他服务650日历天;
专业设备材料到货时间:120日历天(注:a.详细设备到货时间以经招标人审核的到货时间计划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到货时间;b.设备基础预埋图及预埋件到货时间须满足项目实施进度需求;c.在满足前述时间要求前提下,投标人应自行报出到货时间计划表,并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到货,若没有按期到货,招标人有权按照相关条款处理并收取违约金);
施工工期:65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2025年6月1日前,达到通水条件。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
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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