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R14057地块)
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R14057地块)
[0]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 R14057地块)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TS********1507 | 项目名称 | 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 R14057地块)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NTS****************42; | 标段名称 | R14057地块(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建设项目一标段:1#、4#、6#、7#、9#、10#楼及人防地下室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1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2月3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一、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R14057地块(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建设项目已经由南通市港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通港闸发改市北【2015】8号,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港闸区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 2、工程规模:地上建筑面积为630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783平方米。 本工程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1#、4#、6#、7#、9#、10#楼及人防地下室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 二标段:2#、3#、5#、8#、11#楼及地下汽车库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月~2017年月,总工期3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含门窗、桩基、绿化、消防通风、小区配套等全部施工内容)。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二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 3、拟派项目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均不得超过60周岁):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10、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为企业的正式员工(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但不得超过60周岁,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1、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证明。 12、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但不得超过60周岁,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3、企业或项目经理业绩: 近3年本企业(以2012年10月1日以后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需经市(县、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合同需经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若上述3项材料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2016年2月3日。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于2016年2月16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窗口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不再接受补正资料)。 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的从网上打印的报名申请书(壹式肆份);(2)资格预审文件(可直接从www.ntcetc.cn下载园地中下载);(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手册;(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6)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7)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证明;(8)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9)企业或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若提供的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业绩要求,则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10)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若符合“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第8条b款情况的,还需提供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提供因非承包人原因停工超过120天,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11)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12)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除(1)项不需装订外,其余(2)~(12)项需按上述顺序装订在一起,壹式肆份(一正三副),均须加盖公章。上述序号(3)~(9)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接收;上述序号(10)~(12)须提供原件,且所有的原件均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投标人数量的确定及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报名及招投标须知(注意事项) 1、招标人可能会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后一周内通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约谈,请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约谈,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具体约谈时间由招标代理单位另行通知。约谈内容为项目管理、各领域知识、经验和技能;本项目总承包管理措施和方法;本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难点、重点;对本项目设计要求的熟悉程度,施工技术要点和难点分析及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约谈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资审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内容的一部分。 2、招标单位有权对报名单位及已完、在建工程进行综合考察,如有虚假,则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十一、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开标按照一、二标段的顺序进行,每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限中一个标段,前一标段的中标人不参与后一标段的开标与评标。 (二)商务标评审 1、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时,则当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的为无效报价。如有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三)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四)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R14057地块(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项目 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R14057地块(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项目 招标人: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日期:2016年月日 一、总则 1、鉴于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拟建的R14057地块(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项目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表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1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四、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2016年2月16日9-11时送达至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联系人:王曦,电话:****-********,迟到的预审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的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并加盖企业印章。 1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8.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8.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下载园地》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9、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资格须知(一)中要求的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20、资格预审审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通知和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40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投标人数量的确定及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有权对报名单位及在建、已完工程进行考察,根据其施工业绩、信誉及现场施工管理情况决定是否入围,若业主对其不满,则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件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2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活动。现我公司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无在建工程,且无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或有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或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那么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我方自愿放弃相应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位置: 1.2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施工条件 2、工程描述 2.1综述: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三个标段,具体见招标公告。 2.4建设工期: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一、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R14057地块(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建设项目已经由南通市港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通港闸发改市北【2015】8号,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港闸区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 2、工程规模:地上建筑面积为630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783平方米。 本工程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1#、4#、6#、7#、9#、10#楼及人防地下室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 二标段:2#、3#、5#、8#、11#楼及地下汽车库工程(地上十七层、地下一层)。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月~2017年月,总工期3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含门窗、桩基、绿化、消防通风、小区配套等全部施工内容)。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二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 3、拟派项目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均不得超过60周岁):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10、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为企业的正式员工(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但不得超过60周岁,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1、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证明。 12、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但不得超过60周岁,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3、企业或项目经理业绩: 近3年本企业(以2012年10月1日以后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需经市(县、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合同需经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若上述3项材料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2016年2月3日。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于2016年2月16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窗口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不再接受补正资料)。 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的从网上打印的报名申请书(壹式肆份);(2)资格预审文件(可直接从www.ntcetc.cn下载园地中下载);(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手册;(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6)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7)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证明;(8)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9)企业或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若提供的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业绩要求,则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10)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若符合“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第8条b款情况的,还需提供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提供因非承包人原因停工超过120天,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11)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12)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除(1)项不需装订外,其余(2)~(12)项需按上述顺序装订在一起,壹式肆份(一正三副),均须加盖公章。上述序号(3)~(9)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接收;上述序号(10)~(12)须提供原件,且所有的原件均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投标人数量的确定及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报名及招投标须知(注意事项) 1、招标人可能会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后一周内通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约谈,请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约谈,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具体约谈时间由招标代理单位另行通知。约谈内容为项目管理、各领域知识、经验和技能;本项目总承包管理措施和方法;本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难点、重点;对本项目设计要求的熟悉程度,施工技术要点和难点分析及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约谈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资审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内容的一部分。 2、招标单位有权对报名单位及已完、在建工程进行综合考察,如有虚假,则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十一、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开标按照一、二标段的顺序进行,每个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限中一个标段,前一标段的中标人不参与后一标段的开标与评标。 (二)商务标评审 1、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时,则当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的为无效报价。如有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三)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四)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R14057地块(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项目 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R14057地块(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项目 招标人: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日期:2016年月日 一、总则 1、鉴于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拟建的R14057地块(永怡路南、长泰路东地块)项目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表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1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四、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2016年2月16日9-11时送达至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联系人:王曦,电话:****-********,迟到的预审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的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并加盖企业印章。 1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8.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8.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下载园地》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9、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资格须知(一)中要求的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20、资格预审审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通知和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40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投标人数量的确定及资格审查办法参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有权对报名单位及在建、已完工程进行考察,根据其施工业绩、信誉及现场施工管理情况决定是否入围,若业主对其不满,则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件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2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活动。现我公司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无在建工程,且无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或有已中标未开工的项目,或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那么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我方自愿放弃相应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位置: 1.2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施工条件 2、工程描述 2.1综述: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三个标段,具体见招标公告。 2.4建设工期: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