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临界萃取设备的公用工程设备、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超临界萃取设备的公用工程设备、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16-GFSG-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中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超临界萃取设备的公用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春中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伊春中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超临界萃取设备的公用工程设备采购、安装;
2.2建设地点:伊春中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2.3计划工期:2016年4月20日前完工;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主设备安装、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3家及以上高压设备安装的业绩证明(提供用户反馈证明、合同彩色扫描件(必须含合同封面)、型号及数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3名及以上高压焊工,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需提供劳动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报名。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扫描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高压焊工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用户联系方式(原件)、使用反馈意见(原件)、质量体系认证书、、业绩合同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注:登记时所要求的扫描件必须打印出来后盖上投标企业公章。
5、
6、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春中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伊春市生态工业示范基地
联 系 人:董旭
电 话:183*****60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邱实
电 话:****-********
日期: 2016年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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