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净水厂含总平工程工艺安装设备及自控部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净水厂含总平工程工艺安装设备及自控部分)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450*****260********)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一 招标条件
本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净水厂含总平工程工艺安装设备及自控部分)工程
总承包(EP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07.93万元,
招标人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近期供水规模5.0万m/d(远期10.0万m/d)净水厂1座,净水厂占地面
积约40.17亩。取水头部 原水输水管线 配水管网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其建设内容净
水厂及总平工程工艺安装设备工程等,主要包含总配水井工艺安装 清水池与絮凝和平流沉
淀池工艺安装 V型滤池工艺安装 反冲洗泵房及二级泵房工艺安装 加药间工艺安装 泥
水调节池工艺安装 污泥浓缩池工艺安装 污泥脱水间工艺安装 管式静态混合器井工艺安
装 进出水电磁流量计量井工艺安装工程及工艺总平给排水 工艺总平电气工程。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净水厂含总平工程工艺安装设备及自控部分)
工程总承包(EPC):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净水厂含总平工程工艺安装设备及自控部分)
工程总承包(EP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时具备相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其中:(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12时00分到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桂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桂林)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 其他
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净水厂含总平工程工艺安装设备及自控部分)工程总
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净水厂含总平工程工艺安装设备及自控部
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以关于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兴发改行审字 2021
645号)(批文名称 文号 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安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4007.93万元100.0%私有资金:0.0万元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财政资金:0.0万元0.0%其他:0.0万元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兴安县兴安镇常家村
建设规模:新建近期供水规模5.0万m/d(远期10.0万m/d)净水厂1座,净水厂占
地面积约40.17亩。取水头部 原水输水管线 配水管网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其建设内容:
净水厂及总平工程工艺安装设备工程等,主要包含总配水井工艺安装 清水池与絮凝和平流
沉淀池工艺安装 V型滤池工艺安装 反冲洗泵房及二级泵房工艺安装 加药间工艺安装
泥水调节池工艺安装 污泥浓缩池工艺安装 污泥脱水间工艺安装 管式静态混合器井工艺
安装 进出水电磁流量计量井工艺安装工程及工艺总平给排水 工艺总平电气工程。具体详
见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概算价:2828.96万元(不含自控部分355.1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90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属于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阶段,在项目拟建规
模 投资估算价 设计任书及建设标准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及初步设计批复说
明后的建设规模 内容及初步设计概算,对施工图设计 施工建设进行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其内容包括(1)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2)工程施工施工(包
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
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3)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
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
收工作。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
450*****260036*****001,标段(包)名称:兴安县灵渠
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净水厂含总平工程工艺安装设备及自控部分)工程总承包(EPC)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1)设
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
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
以上资质(备注1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
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己可满足
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 轨道交通 隧道 综合管廊 大型
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
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 桂建云 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
头单位员工)
已录入 桂建云 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 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
建管(2016)70号 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 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
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 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需要提供业绩)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
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 桂建云 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接受有在建 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
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 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 桂建云 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
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
均应符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
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 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
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
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
交通 隧道 综合管廊 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
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
企业认定。
3.4.8/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
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
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 桂建管
(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 桂建云 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11月21日12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
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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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
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 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 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 解密时间
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
(http:/111.59.121.211:81/Bid0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
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
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
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秘(签名)
长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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