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林场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河林场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流溪河林场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代建

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投【2014】1号批准,本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村民委员会现对流溪河林场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代建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 标 人: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二、使用单位: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村民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流溪河林场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代建

2、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在位于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流溪香雪大街原公路道班地块用地上建设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用地红线面积为1191.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80平米,总安置户数52户,主要安置户型面积为80平米及100平米左右,其中80平米左右的约20户,100平米左右的约32户。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勘察设计的招标工作。

3、项目估算总投资:总投资人民币2456.57万元。

4、估算代建服务费:49.13万元

5、资金来源:被拆迁户集资

6、项目服务期: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工程所有验收(含审计和财务)、确权、竣工资料归档等全部相关工作,且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所有代建工作内容之日止;工期暂定12个月。

7、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流溪香雪大街原公路道班地块

四、招标内容:

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完成项目前期报建工作、项目委托(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等)各项招标管理工作、工程建设阶段统筹管理、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与委托人共同组织设计优化工作,代表委托人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报批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会同委托人进行招标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在委托人授权和监督下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资产确权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做好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现有建筑物的拆除、树木的迁移、地上地下管网的迁移、安置办公室等工作的管理工作。

2、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许可报批手续。

3、负责办理有关建设管理、规划报建、国土房管、环评、节能、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特种设备、煤气、人防、防雷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审查报批手续;

4、负责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与设计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设计审定、优化和批报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

5、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

6、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管理。

7、负责组织并协助各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签证变更、结算、决算等有关工作。

8、协助项目各类设计、施工、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并按《合同法》行使建设方权力,履行建设方的职责和义务。

9、负责按照工期要求,编制工程进度总体计划。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10、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

11、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书,协助编制财务结(决)算报告;配合审计、财评等工作,向招标人和档案主管部门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12、负责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13、负责办理产权办理并移交使用人,负责工程保修期管理和项目后绩效评价、评估等

14、其他涉及本项目的相关工作。

五、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建筑企业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甲级资质;③监理综合资质或监理甲级资质;④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⑤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即2012年、2013年、2014年)的财务报表无拒绝或否定意见;②注册资金满足以下要求: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业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0万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600万元,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300万元,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0万元。

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①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1人;②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一人;③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2013年至今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附上相应承诺书,格式自定)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自 2013年 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总投资24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类、工程监理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设计类需提供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咨询、项目代建(项目管理)类需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类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8、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提供交易中心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未在招标公告第五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六、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1月30日00时00分至2016年2月6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时间(含本日):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上午10: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

4、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①填妥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投标担保、投标报名费以及招标文件费:

(1)投标担保:伍仟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由交易中心收取;

(3)招标文件费为500元/份,由招标代理收取。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八、招标人如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九、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村民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

十、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月29日


附件:
招标公告(流溪河林场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代建)1.16.doc


流溪河林场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代建

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投【2014】1号批准,本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村民委员会现对流溪河林场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代建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 标 人: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二、使用单位: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村民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流溪河林场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代建

2、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在位于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流溪香雪大街原公路道班地块用地上建设谷星村大广高速征地拆迁安置房,用地红线面积为1191.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80平米,总安置户数52户,主要安置户型面积为80平米及100平米左右,其中80平米左右的约20户,100平米左右的约32户。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勘察设计的招标工作。

3、项目估算总投资:总投资人民币2456.57万元。

4、估算代建服务费:49.13万元

5、资金来源:被拆迁户集资

6、项目服务期: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工程所有验收(含审计和财务)、确权、竣工资料归档等全部相关工作,且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所有代建工作内容之日止;工期暂定12个月。

7、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流溪香雪大街原公路道班地块

四、招标内容:

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完成项目前期报建工作、项目委托(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等)各项招标管理工作、工程建设阶段统筹管理、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与委托人共同组织设计优化工作,代表委托人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报批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会同委托人进行招标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在委托人授权和监督下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资产确权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做好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现有建筑物的拆除、树木的迁移、地上地下管网的迁移、安置办公室等工作的管理工作。

2、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许可报批手续。

3、负责办理有关建设管理、规划报建、国土房管、环评、节能、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特种设备、煤气、人防、防雷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审查报批手续;

4、负责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与设计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设计审定、优化和批报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

5、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

6、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管理。

7、负责组织并协助各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签证变更、结算、决算等有关工作。

8、协助项目各类设计、施工、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并按《合同法》行使建设方权力,履行建设方的职责和义务。

9、负责按照工期要求,编制工程进度总体计划。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10、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建设档案和信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

11、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书,协助编制财务结(决)算报告;配合审计、财评等工作,向招标人和档案主管部门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12、负责办理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13、负责办理产权办理并移交使用人,负责工程保修期管理和项目后绩效评价、评估等

14、其他涉及本项目的相关工作。

五、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建筑企业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甲级资质;③监理综合资质或监理甲级资质;④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⑤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即2012年、2013年、2014年)的财务报表无拒绝或否定意见;②注册资金满足以下要求: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业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0万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600万元,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300万元,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为不少于5000万元。

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①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1人;②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一人;③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2013年至今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附上相应承诺书,格式自定)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自 2013年 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总投资24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类、工程监理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设计类需提供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工程咨询、项目代建(项目管理)类需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作为业绩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类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8、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提供交易中心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未在招标公告第五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六、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1月30日00时00分至2016年2月6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时间(含本日):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上午10: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

4、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①填妥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投标担保、投标报名费以及招标文件费:

(1)投标担保:伍仟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由交易中心收取;

(3)招标文件费为500元/份,由招标代理收取。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八、招标人如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九、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村民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

十、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流溪河林场谷星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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