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三朗镇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5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故城县三朗镇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5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招标条件
本比选项目故城县三朗镇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5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的项目建设单位为故城县三朗镇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备案,备案文号为故发改备字(2023)93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故城县三朗镇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5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进行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故城县三朗镇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5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2建设地点:故城县三朗镇韩庄村
1.2.3预算金额:1066.8万元
1.2.4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1.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1.2.6 计划工期: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至2024年3月,光伏并网验收至2023年12月20日,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部门验收发包方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
1.2.7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购置设备光伏组件575WP4418块,变压器、储能系统,光伏支架,直流电缆,逆变器,交流电缆,并网柜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为 2 家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上午9:00分至下午17:00分到(代理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均为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证照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故城县三朗镇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
4.3 逾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由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故城县三朗镇韩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衡水市故城县经三南路
联 系 人:韩文成
联系电话:0318-*******
代理机构:北京亚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芳家坟路口
联 系 人:郑俊红
联系电话:0318-*******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标签: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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