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河渠湖库水质检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河渠湖库水质检测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及时掌握辖区河渠湖库水质情况,为水污染治理提供数据支撑。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经开区2024年度河渠湖库水质检测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经开区2024年度河渠湖库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目录代码:A1703;目录名称:监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要求开展河渠湖库常规检测、疑似黑臭水体检测、雨季溢流应急检测、地下水检测、水质净化厂出水检测及其他零星应急检测项目等并出具数据报告。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确保精确、及早、全方位地反映辖区内河道、水库、沟渠、地下水、水质净化厂等水质情况数据,及时掌握出水质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向,为滇池保护治理水质达标考核及收缴生态补偿金等提供重要支撑依据,每年需委托第三方水质监测单位开展人工水质检测并出具相关数据报告。通过专业的数据比较和问题分析,充分了解水污染源、水污染现状、扩张速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为水污染控制提供数据和经验,辅助做出正确判断,从而设计和制定合理的治理方案,保障滇池保护治理水质考核达标,最终有效改善水质,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0万元。

(二)资金来源:城市管理局年度部门预算河长制项目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持有营业执照;

(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按照委托内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

(二)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作业,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配备专业的水质检测作业设备和团队,根据我局要求进行服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及财务制度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到11月27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郑燕芹,187*****614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水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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