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档案馆档案转移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西陵区档案馆档案转移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为将西陵区原档案馆(西陵二路33号北京花园内)馆藏档案安全转移至新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就该项工作制定如下竞争性磋商采购方案:
一、采购内容:
(一)馆藏档案数量为:文书档案*****盒,会计档案*****盒、科技档案165盒,专业档案851盒,共*****盒。人事档案3373袋,照片档案82册,资料1553本,光盘286盘。史志书籍、档案目录约400箱。
(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说明:服务(一)为包干报价,服务(二)为单价报价。
二、服务要求:
(一)需对搬迁档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清点、造册和编号,准备好交通工具、搬迁用品和安全保护设备。
(二)档案集中装箱、新馆上架。具体工序是:老馆档案下架—除尘—清点—造册—编号—装箱—封口—搬运—新馆上架排序。
(三)实施档案出库、装车、运输、卸车、入库等,从西陵二路33号北京花园至档案馆新馆(唐家湾路唐家大院-A区斜对面)。运输车辆要求采用封闭式的车辆,不允许采用开放式托运。
(四)档案新馆上架后,供应商应对档案进行盘点核对,检查所有的档案是否都已按顺序入库。做好档案搬迁过程中的各项交接手续及台账。
(五)本项目要求服务人员具相应的技术能力,满足工作需要。供应商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具有相应岗位职业资格的员工,一般应包括档案专业人员和其它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员工的相对稳定。
(六)部分档案属于涉密材料,供应商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泄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服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三)本项目的特定条件:
(1)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提供的服务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要求。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等情形。
(5)供应商不得有外资背景,股东中不得有外籍人员或持有境外居住证人员。
(6)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中不得有外籍人员或持有境外居住证人员,无犯罪前科;参与搬家人员要提供身份证件和简历,政治业务技术素质好。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5天内完成项目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五:供应商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请于2023年11月23日上午十二时前向区档案馆报名;报名后区档案馆将集中组织报名企业实地踏勘老馆、新馆现场和档案库房环境,确定响应文件(应包括搬家方案)提交截至时间;响应文件收到后,区档案馆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正式确定服务企业。
西陵区档案馆地址:西陵二路33号(北京花园内),联系电话:*******(档案馆办公室)。
西陵区档案馆
2023年11月20日
标签: 档案转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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