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国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7MW屋顶光伏项目安全三同时服务询价函
射阳县国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7MW屋顶光伏项目安全三同时服务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射阳县国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7MW屋顶光伏项目安全三同时服务。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1.4 项目概况:
盐城清能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4.7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租用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屋顶建设屋顶光伏。
1.5 招标范围:
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程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确保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当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档工作。
1.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1.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满足工作开展的条件时,3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完成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档。
1.8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合计4.8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1.9 评审报告所需基础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编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和沟通协调能力。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电力工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的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此业绩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3、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具有3年以上电力工程工作经验。
4、安全服务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专员若干名。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工程安全性评价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8、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9、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前期准备、现场准备、计算分析、结果评价、人工、检验试验、复检、通讯、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所需的人力、物力,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00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密封送至下述地址。所有投标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正、副本及原件装在同一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报价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联系方式:梁跃186*****192。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4、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完成评估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批复文件,经招标人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
联系人:梁跃 18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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