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招标公告

普通混凝土招标公告




乐山港远成综合物流基地二工区一片区

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招标文件发放日期: 年月 日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年 月 日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工程说明

1.1工程名称(全称):乐山港远成物流综合基地二工区一片区

1.2工程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冠英镇临港新区

1.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1.4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153092.34m2,地上建筑面积约141486.53m2,地上约11605.81m2;具体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与合格条件

2.1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并需加盖公章。

三、招标方式及费用

3.1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2投标人应承担其招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投标人是否中选均不返还。另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20000元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未中标,则该部分费用最晚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无息返还;如投标人中标,则该部分费用自动转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待结算完毕后随结算款一并返还(无息)。

3.3投标有效期设定: 年 月 日。

四、招标范围:

4.1、招标范围为乐山港远成物流综合基地二工区一片区施工所需的商品混凝土供应(一片区包括10#至17#楼。)。

4.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投标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以及道路运输情况,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4.3、投标人应在“第二部分投标单价表中予以充分的说明。

4.4、投标人应在“第二部分投标单价表中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计算并列出预计合同总价。

五、合同形式

5.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模式。

5.2本工程图纸内施工内容按照施工图纸计算的实体体积(按2009清单预算计价定额中的规定计算工程量,不计定额损耗),图纸以外(含接土部位)的按小票计量。

5.3中标人必须保证供应的混凝土足量,若招标人检查出混凝土不足量的情况,每发现一次,对中标人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对当次缺量在2小时内补齐。

5.4付款方式

1、地上结构封顶以后,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结算金额的75%;

2、主体结构全部完工后,甲方双方在三个月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结算完成后,剩余结算价款甲方在6-1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3、剩余5%款项,合同结算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发票条款及支付方式说明:

发票条款:(1)甲乙双方每月25日办理完正式月度结算后,乙方须按月度结算额的85%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

(2)甲乙双方办理完完工结算后3个月内,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结算额全额发票,否则不视为乙方到期债权,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若乙方提供了虚假发票,乙方必须更换发票,同时予以票面金额30%的罚款。

(4)乙方每次申请工程款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或有效期6个月的银行承兑

5.5技术要求

5.5.1、投标人的产品需同时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的技术要求;材料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安装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定执行。

5.5.2、原材料

5.5.2.1水泥:水泥品种及用量直接影响水化热的高低,同时为了解决碱-骨料反应对混凝土工程的潜在危害、保证混凝土的耐久性和安全性,经过综合考虑,优先选用大厂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5.5.2.2骨料:粗骨料采用碎石,不大于40mm(根据泵管、钢筋净距),含泥量小于1%,颗粒级配及指标符合JG53的有关要求;细骨料采用中粗砂,细度模数应大于2.3,含泥量小于3%,其它指标符合GJ32要求。每年砂、石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包括碱活性检验、放射性检验。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5.5.2.3掺合物:采用二级粉煤灰,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混凝土掺和料质量要求。

5.5.3、外加剂选用

外加剂的掺量均需由试验确定,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以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低碱性。

5.5.4、混凝土试配

为了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技术性能,并具有良好的可泵性,混凝土施工前须按照混凝土申请单进行配合比试配,并按有关规定制作试块作抗压强度等试验使用,试验结果作为施工配合比的依据,从中选择最优配合比。

5.5.4.1本工程试配工作由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承担,在考虑施工和易性的前提下,初步选出水灰比、水泥用量,求出用水量,再依据所选的砂率,求出砂、石的重量,得出初步配合比。

5.5.4.2在得到初步配合比后,以此制作强度试件及膨胀试件(包括自由膨胀试件和限制膨胀试件),在检验试件的强度、膨胀率(特别是限制膨胀率),均满足设计要求时,即可进行试拌,核对坍落度、调整用水量,确定理论配合比。

5.5.4.3本工程基本要求是:(依据图纸设计要求,此处举例说明)

①灰砂比宜为1:2~1:2.5;

②水灰比不大于0.55;

③砂率控制在35%~45%,以40%为宜;

④混凝土坍落度宜控制在160±20mm;

⑤混凝土缓凝时间宜控制在6~8h;

⑥混凝土入模温度:冬季施工阶段不得小于5℃,非冬施阶段控制在16℃以下。

⑦处于冬季施工时,需保证7d后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设计强度的75%.

5.5.5、施工配合比

5.5.5.1由试配结果,对理论配合比进行确定,以完全满足混凝土强度以及耐久性等各项技术要求。

5.5.5.2根据集料的实际状况,随时测定砂石材料的现场含水率,以调整用水量,确定施工配合比。

5.5.5.3在每种配合比使用前,按规定进行混凝土搅拌开盘鉴定,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5.5.6、运输

5.5.6.1混凝土使用前按混凝土的需要量、浇筑速度做好混凝土搅拌运输的车辆安排,避免发生混凝土供应不及时或施工现场压车过多现象。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由现场调度及时联络搅拌站,随时调节混凝土的供应速度。

5.5.6.2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经常进行转动搅拌,以防止造成混凝土假凝现象,保证混凝土泵送和浇筑过程的顺利进行。

5.5.6.3每车混凝土必须有随车小票,注明混凝土的标号、浇筑部位、数量和搅拌站出罐时间,保证混凝土正确使用,以防出现差错。

5.5.7、现场要求

5.5.7.1为保证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有稳定的质量状态,其原材料的选用、计量控制、搅拌运输必须有可靠的控制措施。

5.5.7.2考虑交通运距、现场组织等,为防止混凝土接茬产生冷缝,气温在15℃以上时,将混凝土搅和物的初凝时间控制在6-8小时(根据混凝土掺外加剂的试验结果定出混凝土运输、浇筑、间歇的允许时间后确定),混凝土塌落度控制在16±2cm.

5.5.7.3冬季施工时必须按冬期混凝土有关规定出配合比和进行搅拌,运输过程应有保温措施,以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低于5℃。

5.5.7.4本工程的混凝土罐车及输送泵均由中标人清洗。

5.5.7.5中标人需保证每次浇筑混凝土有专业工长(技术员)负责现场的质量、进度控制,塌落度过小不允许随意加水。

5.5.7.6中标人需保证供料及时,乙方供应混凝土时开盘及过程等待时间总计不能超过2小时,如导致现场出现缺料导致混凝土冷缝,相应质量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5.5.7.7中标人应承诺招标人对混凝土缺陷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完成结构验收,混凝土达到龄期后每月进行回弹,保证通过质检站、建委的验收,如不通过验收,相关费用由搅拌站负责。

5.5.8、资料管理

5.5.8.1混凝土开盘时开盘资料随车送到现场并交予发包方指定的人员。

①开盘有资料、配合比、水泥检测报告、砂、石检测报告、(外加剂检测报告1及合格证)、(外加剂检测报告2及合格证)、(掺合料检测报告1及合格证)、(掺合料检测报告2及合格证)、碱含量·氯离子计算书、出厂水泥报告3d、28d是搅拌站一个月提供一次。

②提供混凝土出厂合格证28d报告、抗渗28d报告。

③搅拌站根据我方工长申请单来做资料、技术参数也按照申请单来做配合比。特别注意是所有原材料检测报告编号给实际施工配合比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编号相同。

④每种混凝土标号资料要求不少于四套、资料必须盖上红色鲜章。

⑤搅拌站提供资质证书全套。

5.5.8.2每次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搅拌站应安排质检和试验人员在现场值班,配合现场做好混凝土鉴定工作。

5.5.8.3搅拌站每旬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与项目试验员、资料员核对商品混凝土的技术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

5.5.8.4混凝土强度报告、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碱含量报告等保证资料应根据混凝土龄期情况及时送至施工现场资料员处。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6.1现场考察

6.1.1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应到工地考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及任何同混凝土供应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由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有施工现场条件对自己混凝土供应的影响,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如中标签定分包合同后不再发生与现场条件有关的任何费用。

6.2投标文件的组成

6.2.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a.投标单价表及其附件;

b.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c.投标人业绩情况;投标人实力情况(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企业近期所施工工程、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相关资料一览表、必要时提供的资金担保投以及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和帐号)。

d.作为招标文件附件的合同文本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每页盖章后附于投标文件后面。若对于合同文本有任何异议,投标人应单独附页罗列说明。任何异议招标人在评标时将作为评审打分的依据,并亦无义务解释就此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人的原因。

e.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f.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的资料。

6.2.2投标文件(一正一副);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投标报价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

6.2.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招标。招标文件不能作未经授权的改动,若有此等改动或含有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可能不获接纳。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在投标文件中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6.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6.3.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代理人应有法人签署的书面授权书,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6.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己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章。

6.3.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加盖公章和印章,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交标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文件交标地点:中建二局三公司乐山港远成物流基地项目部

八、投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在招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5招标人联系方式:技术联系人石海伟;电话183*****722

商务联系人王秋实;电话186*****482

九、投标文件合格性的确定

9.1在详细招标前,招标人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9.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差异或保留。所谓重大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招标范围、质量、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重大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十、错误的修正

10.1招标人应对已被确定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招标人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0.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10.1.2当标出的单价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10.1.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总额与标出的总额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为准,并修改标出的总额。

10.2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在经投标人确认后,经招标人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十一、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1.1招标人将组成由生产、技术和经济人员构成的招标评选小组,代表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评标原则进行招标。

11.2招标评选小将仅对按照本须知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11.3招标时将不考虑超出、偏离招标文件规定而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效益的变化等因素。

11.4招标时将不考虑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的价格调整条款。

十二、合同授予标准

12.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下款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原则的投标人。

12.2本工程评标的主要原则:

经济投标文件与技术投标文件综合评比;

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报价的竞争力;

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符合本工程的质量要求;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及近两年的业绩;

12.3招标评选办法采取综合因素评选法,招标评选小组成员将按上款所述原则,通过综合因素评定、实地调查、询标等方法进行评标。

十三、招标人的权力

13.1招标人在签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招标评选小组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

13.3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是否中选,招标人均不退还。

13.4招标人不承诺最低的报价一定中选。

13.5对于未中选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选原因的任何解释。

十四、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4.1在中选的投标人被通知中选后,招标人将按以下方式安排分包合同的签署: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三天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此书面邀请函中指明。

14.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选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第二部分投标单价表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发包方)

1、在踏勘贵公司乐山远成港物流综合基地二工区工程工地及详细阅读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司愿意按前述文件以本表格所述的标价执行。

2、我司同意本表格的标价在经发包方接纳为合同单价后,任何没有合同依据的因素皆不会影响已确定的合同单价。

综合单价报价表

商品混凝土类别

商品混凝土标号

综合单价(元/m3)

备注

普通混凝土

C10

元/m3

C15

元/m3

C20

元/m3

C25

元/m3

C30

元/m3

C35

元/m3

C40

元/m3

C45

元/m3

C50

元/m3

C55

元/m3

C60

元/m3

C65

元/m3

抗渗混凝土等级P6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抗渗混凝土等级P8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抗渗混凝土等级P12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外加剂防水混凝土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细石砼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膨胀混凝土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纤维混凝土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早强混凝土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汽车泵泵送费

单次浇筑不足80m3,按80m3计算

元/m3

46米臂架泵

(天泵)

使用此类泵机单次泵送不足80M3时,甲方按80M3支付46米臂架泵费用

元/m3

柴油泵泵送费

元/m3

报价说明:上述单价为每立方米价格,投标单价应综合考虑混凝土运费,包含电泵泵送费,且包含了投标人方应向招标人出具的各类发票(以满足招标人财务要求为准)。我司在贵司无明确指令下,必须使用电泵泵送混凝土,相关泵送费、泵工工资、机械维修费、设备进出场费、泵管泵卡(泵管由我司免费提供)等已包含在商品混凝土综合单价中。

3、直至另行签署正式合同为止,本投标文件一旦经发包方在有效期内书面接纳,便构成有效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我司理解招标方不一定要接纳最低的投标报价,亦无义务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人的原因。

5、我司确认即使在投标时注明有附加条款或建议等,均作为仅供招标人参考,不会成为本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司确认我司已完全按招标文件填妥并提交一切所需的资料。

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编制要求和投标单价表中的报价格式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附件、投标单价表进行编制,其投标将被拒绝,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价最高的投标招标方有权在评审过程中直接淘汰,亦无义务作任何解释。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第三部分合同条件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乐山港远成综合物流基地二工区一片区商品混凝土供货事宜签定此合同。

第一条供货产品名称及技术要求

1.1产品名称:乐山港远成综合物流基地二工区一片区工程商品混凝土的供货、运输到场。

1.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

1.3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应将有关材料的技术资料无偿提供给甲方一套。

1.4供货范围:乐山港远成综合物流基地二工区一片区商品混凝土的供货、运输到场。

1.5供货时间:按照甲方现场进度计划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混凝土供应完毕为止

第二条合同价格及支付、结算

2.1供货数量(暂估):;

合同暂估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该数量为暂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及金额为准。

2.2混凝土合同基本价:

商品混凝土类别

商品混凝土标号

综合单价(元/m3)

备注

普通混凝土

C10

元/m3

C15

元/m3

C20

元/m3

C25

元/m3

C30

元/m3

C35

元/m3

C40

元/m3

C45

元/m3

C50

元/m3

C55

元/m3

C60

元/m3

C65

元/m3

抗渗混凝土等级P6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抗渗混凝土等级P8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抗渗混凝土等级P12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外加剂防水混凝土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细石砼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膨胀混凝土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纤维混凝土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早强混凝土

在同标号普通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

汽车泵泵送费

单次浇筑不足80m3,按80m3计算

元/m3

46米臂架泵

(天泵)

使用此类泵机单次泵送不足80M3时,甲方按80M3支付46米臂架泵费用

元/m3

柴油泵泵送费

元/m3

报价说明:上述单价为每立方米价格,投标单价应综合考虑混凝土运费,包含电泵泵送费,且包含了投标人方应向招标人出具的各类发票(以满足招标人财务要求为准)。我司在贵司无明确指令下,必须使用电泵泵送混凝土,相关泵送费、泵工工资、机械维修费、设备进出场费、泵管泵卡(泵管由我司免费提供)等已包含在商品混凝土综合单价中。

上述单价为每立方米价格,投标单价应综合考虑混凝土运费,但不包含柴油泵及汽车泵的泵送费(电泵费用已包含在混凝土单价中,不再另外计取),且包含了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的各类发票(以满足甲方财务要求为准)。

2.3调价原则:

以2015年第期(乐山市工程造价信息,签订合同时间的上一期信息价)颁布的商品砼价(乐山市)作为基准价,如施工期间的当月信息价(乐山市)与2015年第期信息价相比超过±5%(含)时,则在合同基本价的基础上对超过±5%(含)以外的价格相应做调整,泵送费用不做调整:

(1)当混凝土单价上涨时,施工期调整后的混凝土单价=合同基本价+[(施工期间当月信息价-基准价)/基准价*100%-5%]*合同基本价;

(2)当混凝土单价下降时,施工期调整后的混凝土单价=合同基本价-[(基准价-施工期间当月信息价)/基准价*100%-5%]*合同基本价;

2.4计量方式:图纸内部位按照施工图纸计算的实体体积(按2009清单预算计价定额中的规定计算工程量,不计定额损耗),图纸以外(含接土部位)的按小票计量。

2.5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25日按经甲方确认的形象进度进行月结并在次月5日内办理完毕,最终结算待甲方工程全部完工不再需要乙方混凝土时再结算。若砼浇筑过程中出现高低标号(含外加剂、纤维砼)串量,则甲乙双方及时办理签证,当月签证当月办理,否则该部分砼按图算量结算。

2.6结算时间:甲乙双方每月25日-30日对当月预拌砼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形成砼月度结算书。

2.7付款方式:

1、地上结构封顶以后,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结算金额的75%;

2、主体结构全部完工后,甲方双方在三个月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结算完成后,剩余结算价款甲方在6-1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3、剩余5%款项,合同结算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4、乙方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真实有效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8发票条款:

(1)甲乙双方每月25日办理完正式月度结算后,乙方须按月度结算额的85%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

(2)甲乙双方办理完完工结算后3个月内,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结算额全额发票,否则不视为乙方到期债权,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若乙方提供了虚假发票,乙方必须更换发票,同时予以票面金额30%的罚款。

(4)乙方每次申请工程款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9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商业承兑或有效期6个月的银行承兑。

2.10资金风险共担2.10.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建设单位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对甲方未按时收到建设单位相应款项的情形表示理解与宽容,乙方不要求甲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并且乙方明确表示对于建设单位是否付款到位的情形是可以清楚知悉的。2.10.2乙方承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任何缓付、迟付的租赁价款均不计取利息及违约金。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的一切事宜。

3.2按照工程进度向乙方提供所需砼强度等级、数量及技术质量要求的混凝土浇筑申请单,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供应前准备工作。

3.3施工现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质量验收检查,包括砼浇筑量、砼配合比、砼到现场塌落度、混凝土的和易性,并由专人接收乙方提供的开盘鉴定、砼配合比及相对应的各种原材料复试报告。

3.4指派专人负责对砼的数量、质量及相关混凝土资料签字验收,并留一份供砼小票,作为施工记录的依据。

3.5协调乙方的施工与其它施工工序的交叉配合关系。

3.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的供货速度和质量明显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在该期限内未取得明显的改进效果,甲方将视乙方违约。

3.7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确实不具能力继续供货时,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另行采购。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全权负责本工程的一切事宜。

4.2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国家、乐山市规定的《预拌混凝土》规范提供砼,为保证砼供应及时,搅拌站24小时有值班调度安排生产,浇筑砼时,乙方必须保证指派生产调度驻守现场,确认浇筑部位,协调配合甲方工作,保证及时供应。大方量砼浇筑时,乙方必须安排质量人员驻守现场。

4.3乙方必须确保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能够完全满足甲方的项目进度要求,乙方已经了解并承诺确保以下日供应量:筏板浇筑提供不少于1000m3/天的商混供应,地下室施工阶段提供不少于500m3/天的商混供应,地上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提供不少于300m3/天的商混供应。

4.4乙方已经理解4.3条的供应要求,并同意如发生无法满足甲方供应要求时,甲方有权临时调集其他标段供应商或其他场外混凝土供应商应急提供混凝土。该部分混凝土将以合同单价*3作为单价按实际量计算后从乙方结算中扣除。同时,乙方也理解并同意如发生其他标段供应商无法满足甲方供应要求时,乙方愿意接受并不得拒绝甲方临时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权利,此部分应急提供的混凝土将以合同单价*1.1作为单价按实际量计算后计入乙方月度结算中。

4.5乙方在供给甲方砼时,如发生现场以外的交通事故,以及造成道路遗撒等违规事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发生相关问题,需甲方参与应急处理时,或由于这些问题导致相关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处理的,甲方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一次罚款5-10万元。

4.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乐山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条例,并且服从甲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入现场司机及相关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对于司机进入现场,离开驾驶室,没有佩戴安全帽的一次罚款50元。自己负责散落砼的清理工作,冲洗车辆污水必须有序排放至甲方规定区域或容器内,如因乙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将追究乙方给现场造成的损失。

4.7每次浇筑砼,第一车必须提供开盘鉴定、砼配合比及相对应的各种原材料复试报告原件,按期提供砼试块强度报告、抗渗报告、商品砼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外加剂合格证、产品证明书、准用证、水泥质量证明书等。无偿提供开盘同标号润管砂浆。

4.8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必须确保质量,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乐山市的《预拌混凝土规范》。

4.9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乐山市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4.10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以及甲方发出的涉及砼供应的各项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是否写明。

4.11在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混凝土浇筑申请单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申请单中的要求按时组织保质、保量的混凝土至甲方现场,且在未接到甲方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按计划持续地进行供应。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组织混凝土供应,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该由乙方完成的混凝土供应可能发生的价差(参照4.4条);由于工期延误造成的甲方有关劳务人员窝工的费用、机械台班停滞的费用;因工期延误导致甲方受到建设方的经济处罚;因工期延误导致的甲方名誉的损失等等。

4.12如乙方不得不拖延供应或暂停供应,必须在此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否则,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13乙方应已经提前了解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并负责向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承担乙方人员因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4.14为方便甲乙双方核对混凝土浇筑量,乙方供应实体工程混凝土时,每车混凝土数量(以体积计)必须与随车混凝土小票(送料单)中的数量相一致,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在抽测中如发现单车实际数量少于小票(送料单)标称数量的2%,甲方将对乙方供应的该批次混凝土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单车次2000元。

4.15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将泵管安装到指定部位,保证砼浇筑顺利进行。

4.16工程完工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

4.17无论何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验收,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5.1乙方供应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合格,如发现混凝土试块有质量问题,砼结构出现和产生细微裂缝,以及出现大面积的气泡孔,除现场模板原因打混凝土造成的漏浆,振捣造成的蜂窝、麻面、狗洞之外,凡因混凝土内在质量及密实不好引起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因延误现场进度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相关的名誉损失1万~10万元/次。

5.2甲方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砼施工部位、标号、大约数量,乙方保证砼连续施工,甲方提前2小时通知开盘开盘时间,乙方供应混凝土时开盘及过程等待时间总计不能超过2小时,超过则赔偿甲方劳务工人误工费。

5.3乙方应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国家、部颁(专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并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第六条违约处理

6.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甲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完成,在得到甲方允许后乙方撤点完毕,并经项目各部门会签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后28天内无息退还;

6.2甲方对乙方供应至现场的混凝土质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签混凝土供货单,并将不合格混凝土退回,此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误工损失2000-5000元/次。

6.3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成履约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6.4乙方按照甲方的《混凝土申请单》组织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若未经甲方同意供应超量,甲方不承担因供应量超出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5车辆停滞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甲方提出退回,乙方未能做到仍使用于本工程,经甲方发现,将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进行5000~10000元/次罚款。

第七条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四川省乐山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八条索赔

当合同中的甲乙任何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时,可在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逾期未提出索赔要求将视为放弃索赔权利。索赔这种权利在未获得协商一致或有关部门和机关确认之前,不能作为增减合同价的依据。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9.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故变更。若因国家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各方,各方在接到通知十五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9.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9.3合同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合同责任方造成的爆炸、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10.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要求免责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自有关当局取得其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方可有效。

10.3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执行时,执行第九条。

10.4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该尽快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以挂号信件证实。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失效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11.2本合同乙方将全部订货送到乐山港远成综合物流基地二工区一片区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和乙方将货款结清后失效。

第十二条其他

12.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根据《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合同额的1~3%,且不低于5万元),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人民币5万元。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甲方有权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10%~50%。

12.2资金风险共担

12.2.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建设单位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对甲方未按时收到建设单位相应款项的情形表示理解与宽容,并且乙方明确表示对于建设单位是否付款到位的情形是可以清楚知悉的。

12.2.2乙方承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及违约金。

12.3甲乙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并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

12.4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财务部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12.5甲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所有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12.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2.7本合同一式5份,甲执3份,乙方执2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技术要求

乙方的产品需同时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的技术要求;材料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安装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定执行。

1、原材料

1.1水泥:水泥品种及用量直接影响水化热的高低,同时为了解决碱-骨料反应对混凝土工程的潜在危害、保证混凝土的耐久性和安全性,经过综合考虑,优先选用大厂425#普通酸盐水泥。

1.2骨料:粗骨料采用5-25mm碎石,不大于40mm,含泥量小于1%,颗粒级配及指标符合JG53的有关要求;细骨料采用中粗砂,细度模数应大于2.3,含泥量小于3%,其它指标符合GJ32要求。每年砂、石应进行一次全项检测包括碱活性检验、放射性检验。对于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以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

1.3掺合物:采用二级粉煤灰,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混凝土掺和料质量要求。

2、外加剂选用

外加剂的掺量均需由试验确定,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以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低碱性。

3、混凝土试配

为了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技术性能,并具有良好的可泵性,混凝土施工前须按照混凝土申请单进行配合比试配,并按有关规定制作试块作抗压强度等试验使用,试验结果作为施工配合比的依据,从中选择最优配合比。

3.1本工程试配工作由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承担,在考虑施工和易性的前提下,初步选出水灰比、水泥用量,求出用水量,再依据所选的砂率,求出砂、石的重量,得出初步配合比。

3.2在得到初步配合比后,以此制作强度试件及膨胀试件(包括自由膨胀试件和限制膨胀试件),在检验试件的强度、膨胀率(特别是限制膨胀率),均满足设计要求时,即可进行试拌,核对坍落度、调整用水量,确定理论配合比。

3.3本工程基本要求是:(依据图纸设计要求,此处举例说明)

①灰砂比宜为1:2~1:2.5;

②水灰比不大于0.55;

③砂率控制在35%~45%,以40%为宜;

④混凝土坍落度宜控制在160±20mm;

⑤混凝土缓凝时间宜控制在6~8h;

⑥混凝土入模温度:冬季施工阶段不得小于5℃,非冬施阶段控制在16℃以下。

⑦处于冬季施工时,需保证7d后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设计强度的75%.

4、施工配合比

4.1由试配结果,对理论配合比进行确定,以完全满足混凝土强度以及耐久性等各项技术要求。

4.2根据集料的实际状况,随时测定砂石材料的现场含水率,以调整用水量,确定施工配合比。

4.3在每种配合比使用前,按规定进行混凝土搅拌开盘鉴定,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5、运输

5.1混凝土使用前按混凝土的需要量、浇筑速度做好混凝土搅拌运输的车辆安排,避免发生混凝土供应不及时或施工现场压车过多现象。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由现场调度及时联络搅拌站,随时调节混凝土的供应速度。

5.2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经常进行转动搅拌,以防止造成混凝土假凝现象,保证混凝土泵送和浇筑过程的顺利进行。

5.3每车混凝土必须有随车小票,注明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和搅拌站出罐时间,保证混凝土正确使用,以防出现差错。

6、现场要求

6.1为保证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有稳定的质量状态,其原材料的选用、计量控制、搅拌运输必须有可靠的控制措施。

6.2考虑交通运距、现场组织等,为防止混凝土接茬产生冷缝,气温在15℃以上时,将混凝土搅和物的初凝时间控制在6-8小时(根据混凝土掺外加剂的试验结果定出混凝土运输、浇筑、间歇的允许时间后确定),混凝土塌落度控制在16±2cm.

6.3冬季施工时必须按冬期混凝土有关规定出配合比和进行搅拌,运输过程应有保温措施,以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低于5℃。

6.4中标人对于泵管的检查需每周定期检查,对于壁厚过薄()需及时更换,如未及时更换所造成的爆管所引起的混凝土超量由中标人承担,且招标人罚款。

6.5中标人需保证洗泵采取反吹法进行洗泵。

6.6中标人需保证每次浇筑混凝土有专业工长(技术员)负责现场的质量、进度控制,塌落度过小不允许随意加水。

6.7中标人需保证供料及时,乙方供应混凝土时开盘及过程等待时间总计不能超过2小时,如导致现场出现缺料导致混凝土冷缝,相应质量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且处以罚款。

6.8中标人应承诺招标人对混凝土缺陷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完成结构验收,混凝土达到龄期后每月进行回弹,保证通过质检站、建委的验收,如不通过验收,相关费用由搅拌站负责。

7、资料管理

7.1混凝土开盘时开盘资料随车送到现场并交予发包方指定的人员。

①开盘有资料、配合比、水泥检测报告、砂、石检测报告、(外加剂检测报告1及合格证)、(外加剂检测报告2及合格证)、(掺合料检测报告1及合格证)、(掺合料检测报告2及合格证)、碱含量·氯离子计算书、出厂水泥报告3d、28d是搅拌站一个月提供一次。

②提供混凝土出厂合格证28d报告、抗渗28d报告。

③搅拌站根据我方工长申请单来做资料、技术参数也按照申请单来做配合比。特别注意是所有原材料检测报告编号给实际施工配合比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编号相同。

④每种混凝土标号资料要求不少于四套、资料必须盖上红色鲜章。

⑤搅拌站提供资质证书全套。

7.2每次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搅拌站应安排质检和试验人员在现场值班,配合现场做好混凝土鉴定工作。

7.3搅拌站定期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与项目试验员、资料员核对商品混凝土的技术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

7.4混凝土强度报告、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碱含量报告等保证资料应根据混凝土龄期情况及时送至施工现场资料员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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