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TJ1标经理部钢板招标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TJ1标经理部钢板招标公告

询价文件

各位潜在报价人:

我项目部就工程所需的钢板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采购人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书,择优选择单位进行洽谈,并签订正式供货合同。请将报价函于2023年11月27日10:00之前送达至采购人(或以PDF电子版格式发送至采购人)。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TJ1标项目位于绍兴境内,项目建设要求为一级公路,起止里程K9+731.301~K20+500,共10.768KM。主要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不含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主要结构物包括:桥梁工程,桥梁总长3683米/10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689米/1座,大桥1819米/6座,中小桥175米/3座;(桩基829根、承台144个、墩柱499个);隧道2171米/2座,其中长隧道(里枢隧道)1864米/1座;短隧道(檀竹坞隧道)307米/1 座;制梁场1座;拌合站1座;土方挖方175.89万方,填方67.68万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TJ1标,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项目起点桩号为K9+731.301,终点桩号为K21+982.827,路线全长12.261km。线路设土建施工标1个为TJ1标:起讫桩号为K9+731.301-K20+500,长10.769公里,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不含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主要结构物包括:桥梁3683米/10座,其中特大桥1689米/1座(上部结构50m和60m为简支钢混组合梁,其余上部结构为预制T梁),大桥1819米/6座(里枢大桥上部结构为上承式拱桥,夏履互通主线桥上部结构50m为简支钢混组合梁、其他上部结构为预制T梁);中小桥175米/3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隧道307米/1座,均为分离式单向三车道隧道;项目合同额******.3103万元,合同工期40个月。建设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省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信息

1、采 购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TJ1标项目经理部

2、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中铁十四局329国道改建项目工地

3、联 系 人:谢明昊

4、联系电话:131*****217

5、邮 箱:*********@qq.com

三、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1

钢板

Q235,壁厚16mm

305.22


2

钢板

Q235,壁厚10mm

45


四、技术要求

满足本项目要求即可

五、交货地点及时间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中铁十四局329国道改建项目工地

交货时间:以甲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通知为准。

六、报价

1、报价人应有良好的业绩。

2、报价应包含材料出库、运输、安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钢板到站结算单价为浮动价。

1.1比较价以到货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公布的“杭州市场中厚板价格行情”中“萍钢”品牌规格为10、14-20mm材质为Q235B普中板的信息价为结算比较价。

1.2供货期内,如到货日“我的钢铁网”未公布当日“杭州市场中厚板价格行情”,则以前一工作日公布的价格作为比较价。如到货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杭州市场中厚板价格行情”中没有“萍钢”品牌的价格信息,即以该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杭州市场中厚板价格行情”中所有品牌首次发布的规格10、14-20mm材质为Q235B普中板信息价的平均价作为比较价。

1.3结算单价=比较价+固定差额(360元/吨)。

2、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到站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甲方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乙方送货数量未达到报价单数量的部分应予以扣除。验收完毕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延长收货时间,并可申请退换货。

2、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电子承兑、铁建银信或伙伴融方式进行支付(电子承兑、铁建银信为半年期,伙伴融为一年期,电子承兑、铁建银信、伙伴融支付占比不超过总计价款的30%,甲方不贴息)。结算数量按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经甲方审核合格的收料单数量进行计算,乙方供应的不合格货物数量应予以扣除。货款由甲方根据项目业主下拨资金比例分3个阶段支付:在对账后30天内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情况下付本次货款的70%,剩余25%付款进度根据甲方拨付款进度情况支付,预留5%的质保金于乙方供应结束后六个月内支付。以此类推,因上游业主付款不到位可以延期支付,所有未付款项均不计利息。

八、验收事项

1、验收方式:现场交货,根据检尺、点数、过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所供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或项目规定的技术规格执行。

3、验收内容:

3.1数量验收:点数、过磅、检尺抽检验收,按照实际收到的合格产品数量验收。材料计量单位均为吨,以甲方所安装的电子地磅称量吨位为准(磅差标准为±3‰)。若乙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甲方验收单位与乙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2质量验收:按合同中的质量标准要求验收,供货期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委托权威部门进行检验,如检测发现乙方产品无法满足甲方需求,则视为不合格产品,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3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应在1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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