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320国道龙游九里立交桥至尖竹桥段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监理)320国道龙游九里立交桥至尖竹桥段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0国道龙游九里立交桥至尖竹桥段整治提升工程由龙发改中【2016】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320国道九里立交桥至尖竹桥段(即K412+772~K418+432)全长约5.6公里进行绿化提升改造,主要包括:道路中间绿化带及两侧绿化改造约12万平方米,道路两侧边沟、挡墙、交叉口全面改造,新建一条非机动车道约1公里,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建筑立面整治、围墙广告牌整治、立交桥粉刷等。

2.2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1标段主要内容为:320国道九里立交桥至尖竹桥段(即K412+772~K418+432)全长约5.6公里的公路两侧绿化提升、排水、慢行绿道、国道两侧排水沟、交叉口改造及道路安全、绿地浇灌、景观亮化及建筑立面整治等施工监理。建安造价约2828万元,计划工期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浙江省外企业在报名购领招标文件前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3.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或龙游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帐号:***************。地址: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20室。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2月1日至2月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00 时~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IC卡刷卡通过后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234室),以不记名方式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办理招投标IC卡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首页。

4.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科(地址: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25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龙游县兴龙北路389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广和大厦商务楼512室

邮政编码:324400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35*****581

2016年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监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