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7年公务车辆临时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16年-2017年公务车辆临时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16年-2017年公务车辆临时租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采购方案审批表******** ,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16年-2017年公务车辆临时租赁服务项目。
1.2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3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比选。
1.4计划服务期: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5项目规模:70万元(两年)。
1.6标包划分及中选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推荐排名前两位的为中选供应商,第一名中选份额70%,第二名中选份额30%, (若项目在服务过程中,中选单位因服务质量达不到比选人要求的,比选人有权中止该中选供应商资格,并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比选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人民币及以上(以上资金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本为非人民币币种,将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经验范围包括车辆租赁等(以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上所列的经验范围为准);
4) *在四川省内已设立自有机构,能够随时承接车辆租赁及驾驶服务任务。
5) *近两年内(2014、2015年)具备服务过大型企业或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关的车辆租赁及驾驶服务经验;
6) *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必须承诺如中选后在合同执行中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比选申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 料复印件;
8) *企业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在近三年内(2014-2015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及重大安全事故记录;无重大投诉、仲裁情况,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服务对象经济损失记录;
9)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将本次比选要求的报名材料(招标公告第2条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鲜章于2016年1月 29 日-2月 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时至下午14:00-17:0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20号九峰国际A座1413室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400 ),以现金方式收取。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 月 18 日下午14:30,提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89号携程信息技术大厦B座12楼综合部会议室(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会提前通知) 。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89号携程信息技术大厦B座12楼综合部会议室进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20号 九峰大厦A座1403
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文丽
联系电话:13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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