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姑苏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姑苏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姑苏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3-GS-C-006
项目名称:姑苏区人防工程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圆整(¥:*******.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圆整(¥:*******.00元)
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规划编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姑苏区人民防空工程详细规划编制背景、编制原则、编制依据进行分析,确定技术路线与规划目标;解读落实《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的指标要求,对人防工程总量进行控制分析,提出各项人防工程的配建要求;对人防工程配建指标体系进行优化,确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规模、人防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确定人防警报设施的设置要求、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互联互通控制要求等内容;对省、市人防设施建设标准要求进行系统研究,编制内容符合姑苏区下一步项目招引与地块出让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初步规划成果,出具初步规划成果后2个月内完成中间规划成果,完成中间规划成果后2个月内提交最终评审稿,专家评审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修正定稿,2024年6月底全部完成并协助采购人报批。自批准实施后,成果动态维护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单位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 CA办理
3.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3.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964;QQ:*********、*********。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3.响应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响应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五、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六、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3年12月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综合处监督电话:0512-********。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苏州市平川路510号
联系人:赖慎薇
联系电话:051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梁书方、叶韵、李文祥
电 话:0512-********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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