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梁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勘查开发保护水平,加快全县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推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促进梁河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及《梁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梁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出台目的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规划》是云南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梁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细化和落实,是指导梁河县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手段,是依法审批、监督管理和矿产资源安全的保障。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总则、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现状与形势、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划》编制的意义、依据、定位、适用范围及期限等。
第二部分:现状与形势。矿业是梁河县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梁河县矿业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五至十年,是梁河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市场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将发生变化,对能源矿产、有色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的需求会大量增加。
第三部分: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矿业绿色发展;坚持地质找矿,保障能源资源供给;坚持空间管控,优化矿业开发布局;坚持市场引领,合理配置矿产资源;坚持对外交流,扩大矿业开发合作。规划目标: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到2025年底,全县采矿权数量在2020年底20个基础上减少10%,控制在18个以内(采矿权数量在2020年基数的基础上减少10%,为省级、州级规划规定的指标)到2035年资源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四部分: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一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三线一单”生态管控,充分发挥梁河县资源优势。二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点区域及方向。明确4个勘查开发重点区域及4个开发与利用方向,对矿业布局优化调整方向、调整技术结构、调整矿产品结构及调整矿业采选冶结构。三是勘查与开采保护布局。综合考虑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勘查开发水平等因素,推动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更加协调,规划期内,共新设二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24个,其中,空白区新设23个,探矿权转采矿权1个
第五部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一是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全县采矿权数量在2020年底20个基础上减少10%,控制在18个以内(采矿权数量在2020年基数的基础上减少10%。二是优化开发利用结构。对开采方法、技术、设备落后,生产规模达不到设计能力的矿山,限期改造、提升,到期达不到要求的,依法限令其停止开采活动。合理设置主要矿种的最低开采规模及最低服务年限。三是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从5个方面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准入管理,6个方面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准入管理。
第六部分: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一是绿色矿山建设。结合国家、省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大力倡导绿色勘查,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推进新建矿山设计和建设,加快矿山转型与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加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二是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新建(在建)矿山、生产(改、扩建)矿山、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严格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创新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机制。
第七部分:规划保障措施。从健全规划实施制度、严格规划审查制度、完善规划评估调整工作、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五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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