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城市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夷陵区城市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城市更新项目[夷陵区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微改造、美丽街区建设、飞线整治)]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3〕11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宜昌通衢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三个子项,分别为道路微改造工程;夷陵区发展大道沿线美丽街区二期项目(店招、街品、格栅等);飞线整治工程。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669.******万元。

2.3 其他:

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须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11月22日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1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6.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http://ggzyjy.10.gov.cn/ylSite/)。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通衢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姜家湾村 3 组

联 系 人:郭燕妮

联系方式: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 系 人:朱巧玲

联系方式:130*****210

2023年11月21日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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