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庄镇“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常庄镇“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力构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新农村,充分调动农民争“星”、创“星”意识,稳步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步伐,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我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治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治理,吸引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范围

凡在常庄镇辖区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家庭,均可被推荐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候选对象。

三、评选条件

1、创业致富星:树立创业致富思想,增强创业致富观念,克服“温饱即安,小进即满”的思想,敢创业、创大业,通过创业达到致富奔小康的目标。在大力发展粮食、蔬菜等农作物种植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养殖业,以兴办农副产品加工、建材、商贸流通、运输、劳务等个体经济作为创业致富的途径和平台,依托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创业政策和自身优势,实现自主创业发家致富。

2、科技推广星:积极学习推广农业现代科学实用技术,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科学兴办个体经济,把科学实用技术培训、科技讲座、科普大赛等活动,大力推广和运用科学实用技术,增强发展生产能力和增收致富本领,促进生产力发展。

3、遵纪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乱建建筑物、乱砍滥伐树木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

4、孝老爱亲星:尊敬长辈,爱护老人,孝敬父母,老有所养,对年迈父母的生活起居细心照料,生病及时就医,病中床前尽孝。夫妻相互敬重、相濡以沫,勤俭持家,关爱子女,少有所教,少有所学,正确教育引导,为社会培养有道德、有文化的合格劳动者。

5、优生优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条例,无计划外生育现象,倡导婚育新风,实行优生优育。

6、新村建设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乐行善事,热心公益事业,在修路架桥、引水修渠、改厕改圈、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绿化美化村容村貌、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活动中响应村镇号召,积极投工投劳,捐物出资,做出积极贡献。

7、文明新风星: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改除陈规陋习,不买卖包办婚姻,不索要重金彩礼,不重男轻女,不虐待妇女,支持男到女家落户,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丧、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积极参加文体娱乐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讴歌时代新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注重文明言行、仪容仪表、礼仪规范,以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升乡风文明。

8、诚实守信星:在社会生产、生活、经济来往、人际交往中、讲诚信、守承诺、重合同、守信用、以诚待人、以信取人、不妄为、不欺诈、不造假、不参假、不坑蒙拐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9、邻里和睦星:邻里和睦相处,相互尊敬,遇事相互谦让,互相帮助,不传播闲言碎语,不拨弄是非,不贪占他人财物,与人为善、通情达理,关心鳏寡孤独和残疾人。长辈关怀晚辈,支持子女的正当事业,子女尊重爱护长辈,婆媳、妯娌相互尊重,相互关怀,关系融洽和谐。民主治家,民主理财,共商家事,共操家务,积极营造邻里和谐、家庭和谐。

10、环境卫生星:室内外、院内经常保持整齐干净,畜禽圈养,食品清洁、饮食卫生,自觉除害防病,积极预防传染性疾病。重视庭院绿化、美化。不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不制造白色污染,不在村庄道路和巷道乱堆粪土和杂物,自觉遵守门前卫生“三包”责任制,没有妨碍交通和影响公共卫生等行为。

四、评选办法

1)自我认星。“星级文明户”评选由农户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先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认星,农户参与认领率要达到100%。

2)逐户评星。各村由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等共同组成评选领导小组。由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每户的自选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评选小组将民主评议情况张榜公布。

3)集中审星。由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星级进行重点审议,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确定结果,然后由评选领导小组张榜公布结果。

4)审批定星。由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公示、建档。

(6)各村评选“星文明户”时,按照“自愿申报、村民票决、村委会考核、公示、总结表彰”的程序进行,上报镇表彰的原则上不超过全村总户数的15‰。

(7)镇政府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对各村选出的“星级文明户”进行考评。对考核合格的“星级文明户”由各村在村光荣榜予以张榜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召开表彰大会,对考核合格的“星级文明户”给予奖励。

五、表彰名额

表彰镇级“星级文明户”16户。

六、活动要求

要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征求群众意见,以基层推荐为主,注重普通家庭,使家庭推荐评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代表性。要将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过程,充分运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各类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争创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发挥他们在引领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风尚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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